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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积金贷款利率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 2022-01-04 02:53:55

Ⅰ 郑州拟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有什么便利之处

我认为调整公积金贷款这样的政策是一个十分好的政策,因为在现在我们都知道,我们每个人的压力都是十分大的,我们需要买房子买车子,但是自己很显然没有这么多的钱,然后很多人就会选择去贷款,但是贷款的额度一般都是有限度的,这对我们很多人来说就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所以在郑州就开始调整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这可以说对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件十分好的事情。对于我们现在的年轻人来说自己要承担的不仅仅有房子和车,在很多时候我们还要去保护我们的父母,去照顾我们的父母和孩子,这对我们年轻人来说就是十分大的压力,这对我们年轻人来说就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所以在我看来有这样的政策肯定是一个十分好的政策。并且我认为这样的政策肯定会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因为这样的政策是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我们的根本问题,这对我们来说就是十分重要的,所以我们应该支持这样的政策。

Ⅱ 郑州发布公积金新政 提高贷款门槛

近日,河南省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据悉,此次新政主要涉及四大方面的调整,包括调整了部分贷款申请条件,调整了还贷能力认定标准,开展个人征信查询以及调整了部分提取政策。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2020年以来,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大幅增长,致使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快速上升,资金流动性趋向紧张。为了调节资金供需矛盾,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全文如下: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职工)、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总要求,重点保障刚需购房家庭和长期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5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高层次人才、退役未满3年的复转军人除外)。
二、调整还贷能力认定标准
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三、开展个人征信查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向近2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的申请人(含共同申请贷款的配偶,下同),或正在接受郑州住房公积金 “黑名单”管理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应当同意并授权贷款受理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其个人征信记录。
四、调整有关提取政策
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 借款人为高层次人才或退役未满3年复转军人的,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后缴存未满12个月但账户状态正常的,按缴存状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认定; 借款人配偶为高层次人才或现役军人的,按照缴存状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认定,其身份和收入依据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
(二)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按照夫妻双方最近12个月内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之和认定,借款人未婚、离异、丧偶未再婚以及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时限不满12个月的,按借款人单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其家庭月收入。
(三)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申请贷款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余额之和,缴存不满12个月的账户余额和无正当原因补缴的金额不计入家庭缴存余额。
(四)新增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和新增贴息贷款中实行利息补贴的贷款金额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进行核定。
(五)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参照本地缴存职工同等条件审批,申请人及配偶的缴存、贷款和已有住房情况应当核实其真实性。
本通知第四项内容于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内容自2021年8月16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为2年。执行日期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已通过初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6日
政策解读
为落实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5次会议决策,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7月16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郑公积金〔2021〕41号),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就调整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调整的背景和目的
2020年以来,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大幅增长,致使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快速上升,资金流动性趋向紧张。为了调节资金供需矛盾,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本次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调整继续坚持了房住不炒的理念,适度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进一步细化了提取和贷款业务的部分审批标准,旨在调节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的集中度,更好地保障刚需购房家庭和长期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
二、政策调整内容解读
本次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内容主要有四方面:
(一)调整了部分贷款申请条件
原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
新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有所提高,可有效调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集中度,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缴存时间未满1年的职工,将暂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调整了还贷能力认定标准
原政策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新政策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还贷能力认定标准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实行了相同的还贷能力认定标准,有助于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风险。该项规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不会带来大的影响,但还款能力偏低家庭的最高贷款金额会稍有减小。
(三)开展个人征信查询
新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向近2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的申请人(含共同申请贷款的配偶,下同),或正在接受郑州住房公积金 “黑名单”管理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政策为新增加内容,以往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只对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黑名单”中的缴存人进行限制,本次增加了查询个人征信的要求,旨在引导人们树立信用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个人征信查询后,个人征信有严重不良记录的,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调整了部分提取政策
原政策规定:因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5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
新政策规定:因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原购房提取政策是依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试行)》(豫建金管〔2015〕30号)实行的临时性政策,鉴于该文件已被宣布失效,本次根据当前资金现状,重新调整了购房提取的购房时间规定,同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进行了提取限制。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目的在于适度抑制提取,开源节流,更好地保障贷款发放对资金的需求。
此外,为了更好地延续执行原有贷款政策的其他内容,本次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还就特殊群体优惠政策、家庭月收入和缴存账户余额认定、异地贷款申请材料核实以及组合贷款如何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事项重新进行了更加规范的表述。
三、其他有关问题解答
(一)新政策执行后是否会影响正在购房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调整的内容中,除提取政策于发布之日起执行外,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设有1个月的新老政策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之前已签订过购房合同(以房管部门备案为准)或已完成预审(存量房贷款或组合贷)的,可继续按原政策办理对应贷款业务。因此,不会影响正在购房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新政策对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影响?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调整内容执行后,拟以购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购房时间未超过2年,可继续以购房为由办理提取业务,购房时间超过2年的,则不能再以购买该套房为由办理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夫妻双方只能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为由办理提取业务或办理委托提取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冲还贷)业务,不能以其他理由办理提取业务。
(三)新政策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来了哪些变化?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调整内容执行后,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12个月的,需暂缓(待缴满12个月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还款能力偏低的家庭获得批准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会有所减小;三是个人征信有严重不良记录的,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6日

Ⅲ 郑州拟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郑州拟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这件事情在网上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我们都知道现在公积金贷款是非常的方便的,但是这一次的新政也是提出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存缴时限,并按照计划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首套房最高贷款比例为70%

我们都知道房地产事业在我国是支柱型产业,我国的税收有很大一部分是依靠房地产来征税的,同时有非常多的人在买房的时候也会感觉是大额支出,不得不说的是房子对于我们来说也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现在孩子上学在教育上也有非常多的好处,而且如果是学区房的话,那么对学生的学习成绩也会有所提高,这就是每个人都会想着尽早买学区房的原因了,另外不得不说的就是人们对于当地的医疗也是非常的看重的,如果买房不看重当地的医疗水平的话,那么就没有必要去买了,其实我们都知道一个重要的点,就是房租不炒这个因素是非常的重要的,我们必须拒绝炒房客的进入,刚需还是该买楼就要买的,我们也希望每个人在生活中都能够拥有自己的一套楼,能够让自己的灵魂有地方安放。

Ⅳ 郑州拟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住房最高贷款70%

3月8日记者获悉,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除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以外,调整内容还包括,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最高公积金贷款限额。
通知还提出,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
下附全文: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按照“房住不炒 保障刚需”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征求广大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一、申请条件。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
二、贷款额度。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最高公积金贷款限额。
三、贷款比例。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
四、还贷能力。参照其他地市和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的审批要求,按照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认定借款人的还贷能力。
五、征信查询。限制个人征信严重不良的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贷款时申请人应向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或授权有查询条件的受理部门自行查询。
欢迎广大缴存职工积极参与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研讨,于2021年3月18日前通过本网站“意见征集”栏反馈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1年3月8日

Ⅳ 郑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一、及时登记贷款楼盘信息,以方便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提高贷款办理效率。在职工提交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自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完成贷款受理及审批手续。三、加强住房销售行为管理。不得以提高购房价格、减少价格折扣、先行垫付贷款资金等方式增加限制条件,从而阻挠或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不得抑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引导或变相引导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四、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宣传,及时指导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购房职工可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问题。六、加大联合督查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监管。

Ⅵ 郑州拟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这将出现什么变化

郑州拟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这将出现一系列的变化,可能购房者的人数会增多,可能更多的人会倾向于公积金贷款,等等各个方面的变化。首先我们要分析一下郑州调整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都有什么,然后才能分析出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于购房者的决策来说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下面我们就针对郑州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逐一的分析一下。

三、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之前的政策,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只能贷款40万,夫妻俩人一起公积金贷款的话可以到六十万。说句实话,对于郑州的房价来说,六十万的贷款,根本没有啥作用,所以很多人不是不想使用公积金贷款,而是没办法使用。如果能够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肯定会减轻购房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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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啊

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Ⅷ 郑州拟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此次调整的内容有哪些

郑州市调整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一出台,就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其中我觉得最引人注意的就是贷款最高可贷百分之七十,这也让很多想要买房的人都有了一颗安心丸。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的通知,除了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存款期限外,调整还包括郑州不同地区房价的组合,根据市区,包括郑州市的五个区和非城市地区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限额。

通知改革变化

还有最重要的是就是信用查询,限制个人信用等级严重差的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应当将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提供给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或者授权受理部门有查询条件的,自行查询,如此一来,郑州市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已经是放宽了要求,但是也是对于未购房人群的极大帮助,可尽管如此,房价依旧高居不下。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啊。

Ⅸ 在郑州,首套房贷款利率尚未还清,可以公积金贷款买二套吗

摘要 不可以的,不管首套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再次申请商贷买二套房的,但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