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款方式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什么方式还
扩展阅读
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什么方式还

发布时间: 2021-04-22 03:00:56

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⑵ 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确的还款方式为()。

还款流程
贷款学生可到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查询还款金额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金还款计划”和“贷款及应还款”。
贷款学生在12月15日前将应还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如还款账户为邮储的,存入对应的邮储存折;如还款账户为支付宝,请将应还资金充值进支付宝或直接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次年1月1日起,贷款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还款状态。

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哪去还

自己上网还。1、正常还款:将需要还的钱存到指定的支付宝里,每年12月20日自动扣款。贷款到期那年是8月31日或9月20日,具体日期可以自己在系统里查到。
2、提前还款: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信息——将钱足额存入贷款指定支付宝账户——系统到期自动扣款
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
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到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到次月20日;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到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到12月20日。
3、主动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后,用任何支付宝登录,在应用中心里找到助学贷款还款模块,输入身份证号和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就可以进行还款了。
还款后在下个月月初可以 查到还款是否成功。

⑷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一)提前还款

学生随时都可以上系统申请提前还款,无时间限制。

1、系统会根据学生申请提前还款的时间,自动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并计算应收本息。

2、10月16日-11月30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2月20日前还款。

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注:1、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在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2、同个月份不可以对同一笔贷款合同申请两次。

(二)正常还款

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在还款日(12月20日或9月20日)前5日内通过支付宝将足额资金充值到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根据开行的贷款管理系统扣款指令,在还本付息日从学生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三个工作日后,学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是否成功。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什么方式还扩展阅读:

提前还款注意事项

1、提前还款之前,大家要仔细核算一下自己的应还款金额,以免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提前还款重要的一步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目前,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都可以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当地县级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2、如果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那么还款本金必须是大于500元,而且是100元的整数倍。系统默认原还款账户为提前还款账户,如需更改要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变更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络

⑸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什么方式还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实行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风险补偿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奖励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

第四条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

第五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六条 可用于结余奖励的风险补偿金包括:

(一)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为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整体风险,这部分资金应分年提取。

(二)按一定比例预先动用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这部分资金应在最终清算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金额时予以扣减。

第七条 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分年提取办法,以及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预先动用比例,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第八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以下简称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商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制定,并报省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条 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应综合考虑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金额、逾期本息、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期风险、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

第十条 结余奖励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根据备案后的分配方案,支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亏空分担资金,由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及时足额划拨国家开发银行。

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及流程

你申请贷款的时候不是有一个申请网站吗?那里面有说明。好像把钱打到那个支付宝账号就行了吧。或者放到你收到贷款的那个银行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