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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发布时间: 2021-04-22 04:48:58

A. 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
初审合格后由管理核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
审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B.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哪些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公积金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C.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所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D. 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初审:由住宅资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开始检查,包含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基地出具《抵押物审阅评价通知单》。
2、评价:申请人持《抵押物审阅评价通知单》到基地指定的评价组织,对所购买的房子价值进行评价。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价。
3、审阅:申请人持评价组织出具的《评价陈述》以及基地申请的初审材料到基地进行贷款审阅。假如合格,基地开具《住宅资金管理基地担保托付贷款查询通知单》。
4、处理担保手续。
5、签定贷款合同。
6、住宅资金管理基地与受托行签定托付贷款协议。
7、贷款人直接向住宅资金管理基地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搜集贷款人申请材料,一致交住宅资金管理基地审阅、审批。
8、住宅资金管理基地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定托付贷款合同。
9、受托行依照托付贷款合同约好,与贷款人别离签定《住宅公积金托付贷款抵押合同》、《住宅公积金托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宅公积金托付贷款确保合同》后,处理贷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