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房子抵押贷款 不还款 房屋如何处理 如果被拍卖款项如何处理的
拍卖的钱,由法院还清债权人所有的欠款费用后,所剩的钱才归债务人,资不抵债的债务人仍然需要用其他财产还款,有剩的钱则根据买房时合同约定的房屋产权人归属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分配给各债权人后,被执行人对其剩余债务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继续依法执行。
(1)抵押贷款第一还款人拒绝还款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相关规定: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Ⅱ 抵押贷款,无法偿还,会有什么后果
银行会起诉你,然后法院开庭,肯定是你败诉毫无悬念,然后法院会执行你的房子,你要被迫搬出,当然你也可以赖在里面,或者找人赖在里面,自己赖在里面肯定是不明智的,因为你欠钱,你又拒不执行,那么警察叔叔来了会把你抓进去拘留,等你回来,房子就没了。如果是别人那么警察叔叔赶不走,也没办法。当然,最好不要这样做。
然后房子卖掉之后,钱用于还贷款本息,本息偿还之后仍旧剩下的部分会还给你。
关于执行,虽然每个地方不一样,不过大多都有一些要求,必须给被执行人保证最低的生活标准,保证有30平米最低的住房条件。如果你有二套住房,那么你这套房子会被执行且没有任何的余地。如果你只有这么一套房子,那么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无法执行,因为警察和法院不能让你睡大街,第二种,你需要出去租住,房子拍卖之后,会按照30平米最低标准还给你一部分钱,即便你卖了房子的钱不够还银行贷款,也会硬扒出来一部分还给你。具体每个地方标准不一样,你需要详细咨询法院或者律师。
不过不论如何,钱最终总是要还的,不可能一直欠着,而且会对你的征信记录造成严重影响。更可能会上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大额消费,法院门口大屏幕报纸上滚动播放照片,连身份证都用不了,开公司、找工作、住酒店、坐飞机等等都不行,还有可能被拘留。
Ⅲ 人死银行贷款还要不要还
贷款人去世后根据有无担保,有无遗产进行追偿。
第一还款人就是他的财产继承人,如果可以证明继承人未继承到财产,则继承人有权拒绝还款;
第二还款人就是担保人还款;
第三执行借款人的财产,如果不够,则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但是如果无担保、无遗产,如死者名下无遗产,该贷款通常由银行作为坏账处理。
拓展资料
《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清偿的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是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夫妻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偿还。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Ⅳ 信用贷款如果贷款人没办法偿还,监督还款人需要承担还款吗
需要。
在这里这个监督还款人应该是担保人,既然是担保,就要承担必要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到期无法还款,那么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信用贷款基本都会审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能够成功贷款,说明借款人肯定还是有一定的还款实力,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可以看看是不是借款人故意违约,隐瞒了个人财产,如果有办法证明对方是恶意逾期,有足够的资产可以还款,可以把证据提交给贷款机构。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就会比较麻烦。
根据相关规定,信用贷款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方式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借款人无能力偿还银行贷款的,其担保人要根据担保合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就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信用贷款不还有哪些后果
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会导致信用受损。借了银行的钱,逾期不还,会产生个人征信不良记录,你的个人信用报告就会留上污点,以后再想申请信用卡、申请贷款,就是难上加难。
贷款机构也会打电话、上门催收。严重的会被贷款机构起诉,扣押个人名下财产。
Ⅳ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就必须要替他还吗
是的。这种情况担保人必须替贷款人还。
依据:
1、《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担保法》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3、《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拓展资料:
有关银行贷款担保人的相关资料介绍: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担保方式:
1、抵押担保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担保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4、抵押加保证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参考链接:网络:贷款担保人
Ⅵ 银行贷款贷款人还不上,担保人将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担保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债务人远走他乡,属于“住所变更导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情形”,所以银行在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法院对其厂房进行强制执行后仍不足偿还债务的,担保人负有偿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6)抵押贷款第一还款人拒绝还款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