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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1-11-02 01:37:35

A. 宁波不知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吗能用租房方式吗

(一) 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职工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原件。市区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为700元。
(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租金缴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每月可纳入计算的提取额按照实际租房月租金支出全额提取,整取。
(三)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职工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每月可纳入计算的提取额不超过月租金,整取。
(四)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职工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由各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每月可纳入计算的提取额不得超过租住住房的月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差额,且每月职工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700元。
(五)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住房的职工
职工提供: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每月可纳入计算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市场租赁的月租金与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差额提取,且每月职工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700元。
温馨提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视作同一区域)均无自有住房,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必须本人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面签《宁波市无自有住房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申报表》(需填写租住房屋产权人姓名、租住房屋产权证编号、房屋产权人电话号码等),提取手续不得代办。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提取,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办理提取,但需提供配偶书面同意提取的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和配偶单位出具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按照先租后提的原则,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段为不超过提取办理月份之前的12个月。
职工违反规定,采用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追回骗提套取资金,按照《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处以提取额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并将情况通报职工工作单位,取消职工2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依法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 宁波外地人租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吗

在外地买房可以用宁波公积金吗

答:符合条件就可以。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出台六项措施,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关于提取宁波公积金在外地购房的要求:

缴存职工在浙江省外购买商品住房,购房者或配偶不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或不系该地居民,购房者父母或子女不系购房所在地居民,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如果想用宁波公积金在外省买房,购房的夫妻之间至少有一个在购房地工作或为购房地居民;或者购房者父母子女是购房地户口。这样是可以提取宁波公积金在浙江省外买房的。

租房提取公积金

宁波正常租房也是可以提取宁波公积金的哦。但是对于利用租房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年内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严格账户封存手续。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继续缴存、封存未满6个月的,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缩短提取审核时间。

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受理审核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C. 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多久才会放款下来

审批通过的公积金贷款一般在7-15天内,就能正常放款。

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放款时间:

1、公积金贷款(无需复议)的情况下,在提交资料后需要7才能审批通过。

2、审批通过后,需要过户交易,在过户交易完成产权办出后大概7~10天放款。

3、如果采用资金监管方式 买卖 目前仍有银行贷款的房产,公积金贷款审批后可否直接付进资金监管账户,不管原先房屋是否有贷款,放款都是先放入资金监管账户的。在过户手续办完后3天左右就放款。

(3)宁波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办理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正本;

2、户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

3、婚姻状况证明正本(结婚证、无婚姻《声明保证书》、财产分割协议);

4、近一年的纳税清单原件(提供其他收入时需要);

5、买卖合同原件;

6、开发商开具的首期发票复印件(如提供首期收据的需要提供刷卡纸或者现金入账单);

7、用于还款的银行存折(卡);

8、公积金联名卡;

9、个人信用报告;

10、《个人(家庭)住房证明》(可自助打印);

11、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12、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告知书。

D. 宁波缴的租房公积金外地能不能用

是否可以在外地使用,是需要根据当地是否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来判定是否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而公积金提取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之后才能够提取的。

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相关细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 宁波公积金租房需要发票吗提取额是按照合同多少个月就是提取多少个月的

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当地公积金官网查询或者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宁波地区若是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申请材料:
(一) 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职工
职工提供:①本人填报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原件。市区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为700元。
(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
职工提供:①本人填报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租金缴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每月可纳入计算的提取额按照实际租房月租金支出全额提取,整取。
(三)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职工
职工提供:①本人填报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每月可纳入计算的提取额不超过月租金,整取。
(四)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职工
职工提供:①本人填报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由各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每月可纳入计算的提取额不得超过租住住房的月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差额,且每月职工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700元。
(五)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住房的职工
职工提供:①本人填报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每月可纳入计算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市场租赁的月租金与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差额提取,且每月职工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700元。
温馨提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视作同一区域)均无自有住房,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必须本人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面签《宁波市无自有住房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申报表》(需填写租住房屋产权人姓名、租住房屋产权证编号、房屋产权人电话号码等),提取手续不得代办。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提取,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办理提取,但需提供配偶书面同意提取的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和配偶本人填报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按照先租后提的原则,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段为不超过提取办理月份之前的12个月。
职工违反规定,采用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追回骗提套取资金,按照《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处以提取额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并将情况通报职工工作单位,取消职工2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依法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F. 有没有老哥在宁波提取租房公积金的,都需要什么条件,有的说要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麻烦吗

这个不要需要太多的条件,只要拿着你的租房证明。就可以,其他用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