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助学贷款有哪几种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
申请方式: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1)助学贷款发放的方式是什么扩展阅读: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第五条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第六条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第八条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第九条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具体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
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条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或利息补贴的,其贴息比例、贴息时间由贷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学校与贴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条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后,应主动告知贷款人其最新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对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和贷款人发放、收回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协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借款人所在学校有义务及时通知贷款人。
B.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到什么地方
国家生源地贷款的发放账户问题。
应该申请时可以绑定一个支付宝账户。
审核贷款发放时,会把贷款发到您的支付宝账户。
学校录取通知书一起发过来给你一个校园卡,也可以使用这个账户。
您在申请申报表白里面有这方面的信息,需要填写的。
只有你填写了,贷款会默认发放到这个账户的。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没发放是针对大学生已经研究生学生人群开放的,首次申请需要凭录取通知书。
以后再次申请,只要续签就可以了。
请同学们注意自己的还款日期,千万不要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份信用要守约的,否则会影响你的诚信。
C.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样发放
签订借款合同后,第一次发放贷款,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必须到贷款人业务受理营业机构,按合同约定办理贷款发放相关手续;贷款人将贷款转入借款学生个人结算账户后,由借款学生授权委托,贷款人从借款学生个人结算账户直接扣划汇往其就读高校的指定银行账户,并注明“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此后每学年发放贷款,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必须亲自到贷款人业务受理营业机构,办理贷款发放相关手续,如遇借款学生勤工俭学等特殊原因,不能回乡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的,可书面委托其共同借款人代为办理贷款发放相关手续。
D.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什么方式发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是通过打到学校给你开的银行卡上的。
E. 助学贷款 如何发放
申请成功学校会通知下来的……
学费已经交了,怎么还去贷款??
学校一般每个学生都有一个校园银行帐号,助学贷款的钱交完学费后剩下的钱都会打进账号里,随时都可以取
如果你们学校没有的话,就会打进你的银行卡里,就是办理贷款时办的那张银行卡
F.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怎么发放的
你好,一般来说情形下,助学贷款发放时间于十一月份。助学贷款发放首先会告知校方,学校方面会将学费扣除之后,将剩余的金额打入借钱方的支付宝中,自行提取处理。
贷款发放流程:
1、借款人一般应在新学年开学后10天内向学校的指定部门(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
2、借款人须如实、完整地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有关内容;
3、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并对学生的申请表内容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合格后送交银行指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进行信用审查;
4、信用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调查和评估,审核通过后打印申请表,送交申请人;
5、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及有关机构在打印的申请表上签字盖章,送交银行;
6、银行审核、审批后,通知合格申请人所在学校,申请人须按照约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与银行签定合同;
7、银行放款。其中:学费及住宿费贷款,按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年划入学校帐户;生活费贷款;按北京基本生活标准一次直接划入学生个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储蓄所开立的活期帐户。
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希望你采纳!
G.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样发放呀
(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
(1)08年、09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2010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学生;
(2)以前未办理,2010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3)2010年新考取大学,需要办理贷款学生;
(4)2007年办理贷款学生无需使用本系统,只需将合同后附着的回执在学校填写完整,加盖学校公章,签字按印寄回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回执需一式两份。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学生操作手册):
1、登陆系统(培训模拟操作请登录 https://219.143.234.83:8086仅供培训期间使用,培训完成后将关闭)。贷款申请启动后正式申请必须通过www.csls.cdb.com.cn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以下同此操作)“县”(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资助中心”(例:学生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7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为节省录入时间,学生可以预先填写空白申请表“样表”后,按照样表内容将信息录入到系统)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6000,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后期通过网站或各地资助中心通知学生)。
(4)打印表格。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上交县级资助中心申请表格必须从系统导出后打印的表格,除“签字”及“资格审查情况”外,其他内容均需从网上导出后打印,不得用手工填写。
3、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等部门加盖公章。
4、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明或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合同。(贷款资格将由各地资助中心进行审查)
5、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并将回执(一式两份)寄回当地资助中心。
此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还款部分的网上操作说明将在后期通过本网站发布。
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会及时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和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也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方式另行通知。
H. 助学贷款的要求及条件、方式
1.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答: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是:(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2.学生个人可以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答:由于各学校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和各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同,学生贷款的最高数额也不相同。按现行政策规定,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我省规定,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金额原则上是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 3.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有多长? 答:现行的政策规定: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毕业1年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4.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是多少? 答: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现行年利率为:一年至三年,5.76%;三年至五年,5.85%;五年以上,6.12%。 5.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是什么? 答:为体现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照顾,减轻学生还贷负担,政府部门对享受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利息补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个人负担。 6.学生怎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银行不直接受理国家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的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工作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如实完整地填写,并提供有关材料,由学校组织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事宜。 7.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本人学生证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说明;(4)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各学校和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8.我省设立的生源地小额贴息助学贷款是指什么? 答:生源地小额贴息助学贷款是为解决被全国各地普通高校录取的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入学路费问题,由学生家庭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各国有投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西宁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愿意承担和担保的其他相关人员发放地方财政贴息贷款。贷款金额每人不超过2000元,期限一般为一年。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金融部门。 9.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答: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2.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有违约行为等信息。3.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还款时间有何规定? 答: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实行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借款学生根据个人的经济情况,可以在学习期间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也可以在毕业1年至2年后,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具体方式由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