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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贷款2019最新规定

发布时间: 2021-11-09 19:46:42

A. 最新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贷款利率

1、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2、贷款期内如遇利率变动的,按下列规定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期以上且在调整日前已发放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3、现行年利率1~5年:2.75%;6~30年:3.25%

4、借款申请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1)苏州公积金贷款2019最新规定扩展阅读

可贷额度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B. 在苏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苏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本市蓝印户口;3)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4)至少首付房款的30%;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携带资料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⑥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复印件;⑦期房的预售合同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⑧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

C. 2019公积金的新政策是什么

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 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

2019年1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 降至两成

2019年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北上广深4城市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自主决定最低首付款比例。此条新规9月1日起执行。


(3)苏州公积金贷款2019最新规定扩展阅读:

公司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公司的公积金来源有以下几项:一是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二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积金;三是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四是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从外部取得的赠与资产,如从政府部门、国外部门及其他公司等处得到的赠与资产。

D. 最新政策苏州公积金一个人最大可贷款多少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增强职工购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减轻职工购房负担,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在保证资金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现就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和首付款比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即:新建普通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对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中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单身职工,新建普通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21万元。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贷款最高比例为不超过住房总价的7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最高比例为不超过住房总价的60%。
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各分中心、管理部同步执行。贷款最高限额由各分中心、管理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资金运用状况,在市区最高限额的范围内确定,并报市中心批准后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8年10月27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合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涉及的事项仍执行原规定。

E. 苏州公积金贷款规定有什么标准

苏州公积金贷款规定标准和国家标准差不多。具体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咨询。
苏州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第八条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

F. 2019年公积金贷款网上办理新规定

7个事项,涉及公积金贷款,分别是:

此外,还有2个有关房改售房款和售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类的事项,也可在网上办结。具体为房改售房款单位信息变更;售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单位信息变更可在网上申请网上办结。

G. 苏州公积金贷款细则

苏州市公积金贷款

苏州仅少部分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

一、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a.首付比例不低于20%

b.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c.最多70万

注:余额之和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

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a.首付比例不低于50%

b.利率上浮1.1倍(3.575)

c.家庭最多贷50万;个人最多贷30万

d.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公积金实施细则如下

http://www.szgjj.gov.cn/szgjj/InfoDetail/?InfoID=77140b2a-ce02-489d-bd71-3c0c364d50b3&CategoryNum=003005

H. 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苏州公积金贷款分个人申请和夫妻申请,但所有的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个人银行流水要大于月供的2.1倍,才能放贷,公积金对流水审查比较严格,商业贷比较宽松,所以大部分人公积金贷款很难贷下来,都是用商业贷。


苏州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但能贷70万。如果以个人名义申请能贷45万。


注:余额之和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利率上浮1.1倍,按目前基准利率3.25上浮1.1倍为3.575


家庭能贷50万;个人能贷30万


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I. 2019年公积金贷款当面办结新规定

49个服务中,有32个服务事项可以先在网上办理,然后到管理部、贷款中心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当面审核办结。其中,6个涉及公积金贷款,具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