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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积金贷款商转公政策

发布时间: 2021-11-11 00:35:53

㈠ 江苏省省级机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

如果已经完成全款买房,是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但你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当然,如果你合理利用公积金贷款;就要和买家商量。做一个假的买卖合同;然后再去申请公积金贷款;然后让他把打到卖方的钱给你就行了。

㈡ 是商业贷款,现在出来政策了,可以商转公吗

可以。
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㈢ 公积金新规定:什么是商转公

商转公即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一、办理商转公的要求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良好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二、需要准备的资料

1、包括与原来贷款银行之间签订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2、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3、 贷款余额证明或原贷款还款清单,此证明需要原贷款银行盖章方可生效。

4、 材料齐备后,即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的申请。

(3)江苏省公积金贷款商转公政策扩展阅读:

商转公贷

在央行多次加息压力下,很多正背负着供房压力的业主们,都开始精打细算,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当然是选择提前还贷,而仍要继续选择贷款的,就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压力相对就没有那么重。

条件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㈣ 商转公2020最新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服务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贷款偿还压力,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行发〔1998〕190号)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下简称商业房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房贷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申请将商业房贷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对象与缴存对象一致、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实行存贷结合。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向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

对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不再办理商转公贷款。

第四条 商转公贷款应当提供住房抵押担保,不得存在除原商业房贷抵押外的其他权利限制,可正常设定住房第二顺位抵押权利。

第五条 商转公贷款审批后,借款申请人办妥住房二次抵押登记手续,由公积金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偿还原商业房贷。

第六条 公积金中心负责商转公贷款的审批和管理;受托银行根据委贷协议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借款人贷款受理、贷款初审、合同签订及贷后管理等业务事宜。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 凡按规定向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且在襄阳市行政辖区内尚未结清商业房贷的职工,均有资格成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其他合法居留身份;

(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及以上,且最近缴存日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3个月(含);

(三)原商业房贷已经取得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四)能够提供所购房产的《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以及原商业房贷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

(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它债务;

(六)原商业房贷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原商业房贷未结清且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借款;

(七)申请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八)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第八条 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得高于按照房屋套数、房屋总价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和最高贷款比例,不得高于原商业房贷余额;

2.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及缴存余额存贷结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3.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4.不得高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

(二)商转公贷款存贷结合贷款额度计算方法为:存贷结合贷款额度≤缴存余额・(10+缴存年限)。

缴存余额是指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金额;缴存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年限之和;缴存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存贷结合贷款额度核定范围。

第九条 贷款期限

商转公贷款期限一般为3~25年,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申请人年龄(周岁,下同)加上贷款年限,一般不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最多延长5年)。

第十条 贷款利率

首套房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标准执行;第二套住房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标准执行。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一条 借款人商转公贷款申请前,应事先与原贷款银行协商,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通过商转公贷款偿还原商业房贷且及时办妥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明确客户名称、证件号码、金额、房屋地址、内部收款户名、账号、开户行等内容)。

㈤ 商贷能转为公积金贷款吗商转公手续是什么

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商贷正常还款期限、收入情况和还贷能力等因素很重要。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包含12个月)以上。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3、申请人同意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4、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人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5、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含1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6、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7、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面对商贷的高利率,满足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居民,可以选择利率低的公积金贷款。

㈥ “商转公”政策规定有哪些

答:根据襄阳市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商转公政策规定主要内容如下:1、对已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职工不再办理商转公。2、在受托银行办理的原商业房贷,商转公借款人(以下称转贷人)可在此受托银行办理商转公;非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原商业房贷,转贷人可在同行的受托银行办理商转公。转贷借款人有权选择受托银行办理商转公。3、市中心及所属办事处(管理部)各自办理商转公业务,商转公担保由市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统一提供担保。4、商转公金额不得高于原商业房贷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贷款限额50万元。5、商转公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商业房贷的剩余年限,且贷款年限加上转贷人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最长延长五年。6、商转公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7、商转公经市中心审批后,自发放贷款之日起,每满两年,转贷人及配偶可分别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资金,用于偿还贷款。

㈦ “商转公”贷款政策解读 两种方式如何选择

�0�2�0�2�0�2�0�2“商转公”贷款政策解读�0�2�0�2�0�2�0�21、办理商转公贷款有哪几种方式?�0�2�0�2�0�2�0�2答:商转公贷款目前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方式,另一种是以贷冲贷方式。�0�2�0�2�0�2�0�2先还后贷方式是指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职工以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并办理担保手续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0�2�0�2�0�2�0�2以贷冲贷方式是指已办理商贷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借款人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差额提前还清,并办理担保手续,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借款人、担保公司、银行共同配合用商转公贷款还清商贷并办理住房抵押反担保手续。�0�2�0�2�0�2�0�22、商转公贷款的两种方式如何选择?�0�2�0�2�0�2�0�2答:先还后贷方式受理环节较少、适用范围较广。先还后贷方式基本不受贷款银行限制,但需借款人先以自筹资金还清原商贷,转贷申请人既可为商贷的借款人,也可为产权共有人(按份共有的需占50%以上份额)。�0�2�0�2�0�2�0�2以贷冲贷方式不需借款人全部还清原商贷,只需提前还清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部分,转贷过程中基本不需自筹资金过渡。但因为从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到还清商贷和重新设定抵押,必须连续操作、同步衔接,需要商贷银行与中心紧密合作,受理环节较多,适用范围较小,转贷申请人必须为商贷的借款人。�0�2�0�2�0�2�0�23、哪些银行的商贷可选择以贷冲贷方式?�0�2�0�2�0�2�0�2答:商转公以贷冲贷方式需商贷银行紧密配合操作,还涉及商贷银行的内部合规要求限制,中心为早日满足职工的有关需求,采取与商贷银行订立以贷冲贷合作协议、逐步推进的做法。中心已与建设银行常州分行签订了以贷冲贷合作协议,目前在市区建行办理的商贷可按以贷冲贷方式办理,下一步中心还将在商贷银行同意加入的前提下增加转贷银行。�0�2�0�2�0�2�0�24、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是否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致?�0�2�0�2�0�2�0�2答:商转公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一种特殊的形式,贷款用途是用于偿还借款人原来办理的商贷,所以其贷款额度的计算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规定,同时不得超过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剩余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