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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住房公积金贷款户主

发布时间: 2021-11-16 15:51:25

1. 住房公积金贷款人与户主的关系

沙发~~不能,因为住房公积金是给单位职工的一种福利,是有专属性的,职工本人也只能使用一次,它的贷款利率会比银行的便宜两个点左右,所以是不能够写你的名儿而用你父亲的公积金的。若是买房给你,建议你可以采取银行的抵押贷款,也就是通俗说法的按揭,然后把你父亲的公积金取出来装修或贷款发放满一年后还一部分贷款,以减少利息的支出~~
望最佳答案,谢谢~~

2.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名字必须是本人吗

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是否写别人的名字需要经本人同意即可,但是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能证明自己购房,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即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获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6个月。因为,假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反常,断断续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轻易发生风险。

3、配偶一方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本金和利息偿还前,双方均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的财政支持,是一种“买得起房”的财政支持。

4、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不存在其他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大额未清偿债务。职工有其他债务纠缠人时,又给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很大,违反了住房公积金安全操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与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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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仅限于购买自有住房,购买的住房应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有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还款方式: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偿还贷款。

具体方式有两种,是借款人自己选择的:

1、每月1日至20日,以现金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代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代付还款协议》,办理个人代扣代付存款卡。存款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可能几个月一次,或者全额还款金额存入最近的银行储蓄机构在每月20日之前,银行要扣除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直接从借款人的储蓄账户。

借款人可以一次性偿还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本金。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实际贷款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的本息。

2、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本金和利息,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剩余本金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金额或还款期限。

注意事项: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银行账户、买卖合同、收入证明等。如拟买卖的物业属番禺区物业,则须提供额外的银行结单;提供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障证明;有补缴情况的,要提供单位补缴证实,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

3.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要本人吗

需要本人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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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贷款对象:符合“贷款条件”且需要购房、建房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在职职工购买本区域内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或自建房。

二、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职工购建房总金额的70%,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经济收入的50%。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为4.59%,五年以上为5.13%。

三、贷款期限:按职工的剩余工龄、偿还能力综合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职工剩余工龄小于20年的可放宽3年。

4. 用谁的公积金贷款户主就是谁吗

可以写双方的,也可以写一方的名字。公积金只关系到贷款的数量金额,而之后所购买的房产是可以填写自己的名字(或)夫妻双方的名字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4)住房公积金贷款户主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

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

5. 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户主本人吗是否需要本地户口

公积金账户是谁的,就是谁来做贷款。不能说公积金账户是甲的,而贷款人是乙。

6. 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户主本人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是户主或者户主的配偶。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第二条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6)住房公积金贷款户主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7. 妻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户主可以是丈夫吗

可以。

如果是夫妻共同买房贷款还款,财产所占份额都认可的基础上,房地产权证上写一方或双方的名字都可以。

不过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确定双方均有公积金账户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其二,夫妻俩共同还款,在确定主贷款人及其配偶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7)住房公积金贷款户主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8. 用我的公积金还贷,房产户主必须是我本人吗

一般情况下确实是这样的,如果用的是你的公积金还贷,那么房产证上的户主就必须是你本人,因为按照我国的规定,公积金贷款贷款买房与户主的名字必须是统一的。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 ,只能是本人购买住房才能使用。
如果你不打算在房产上登记自己的名字,也就是说户主不是你,那你是不能动用你的公积金帐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