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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方式

发布时间: 2021-11-17 23:01:45

❶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支付什么费用

不一定,如果找按揭公司帮忙办手续就要给比费用,如果自己办理就不需要。

❷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期付款比例是如何规定

还没有实行。对公积金贷款首期付款比例的现行规定是: (一)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二)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三)严禁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❸ 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贷款流程和常见问题解析

买房贷款,常见的贷款方式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了。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支付较低的首付比例,还贷的利率也相对较低,在贷款同等金额和年限下,公积金贷款能省不少钱。也正因如此,公积金贷款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很多还没有买房或者计划购买首套房的人们,对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并不了解。本期购房指南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贷款条件和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供大家买房贷款参考。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①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③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④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⑤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⑥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⑦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

1、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①交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即便是农村户口,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③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④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⑤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⑥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⑦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购买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①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②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

③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④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⑤拍卖房 (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公积金贷款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多,贷款的流程和一些注意事项也是相对比较复杂。在贷款前,如果能清晰的了解贷款的条件、贷款的整个流程和一些其它的注意事项等,可以方便我们快速的办理好公积金贷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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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以及以后如何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为:

  1. 初审: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合格后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6.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

2.婚姻证明

3.购房合同

4.贷款申请表

5.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

6.首付款收据

开始还款后,每月会有短信提示该月应还金额和还款日期,借款人将金额按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可。借款人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还贷。

  1. 借款人按月正常还款,但每年可以提取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还款总额。

  2. 签定贷款协议时,选择“预还若干月”贷款,即由贷款银行从借款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逐月提取公积金冲减月还款额,每月冲抵后剩余部分,借款人按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拓展资料: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❺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一、首先,得满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 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在深圳缴存(即深圳户籍可在异地缴存,非深圳户籍必须在深圳缴存);

2、 近6个月连续缴存;

3、 目前在缴存状态;

4、 信用良好(信用卡和其他房款、助学贷款、车贷等不逾期,原则上连三累六银行可以拒贷);

5、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二、符合公积金申请条件之后,面签时不同客户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不同的,如下:

1、客户单身:身份证原件、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定金收据原件、定金转账凭条、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公积金联名卡、首期款银行卡。

2、客户已婚: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定金收据原件、定金转账凭条、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公积金联名卡; 配偶必须到场,不可以做委托公证。

3、客户离异:身份证原件、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原件、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定金收据原件、定金转账凭条、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公积金联名卡、首期款银行卡; 原配偶不用到场。

4、客户丧偶,面签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身份证原件、家庭户口本原件(体现丧偶信息)、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定金收据原件、定金转账凭条、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公积金联名卡。

❻ 住房公积金贷款详细流程

以新建商品房(期房)来说!

办理地点:
预售房源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
办理方式:
与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联系办理。
办理时间:
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网点办理时间按本行规定执行。
审批时限:
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且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
申请材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认购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期房已经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需提供房地产正式买卖合同,不接受认购书);
(5)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开发商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7)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9)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10)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开发商提供的延期付款证明(如需);
(12)其他需要的资料。
2.商业贷款申请材料:
按照贷款申请人选择的委托贷款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要求:
职工、配偶以及贷款的其他共同申请人须持全套完整资料到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申请贷款以及办理资料、合同签署工作。
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规定:
1.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法计算)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2.首付比例:
购买首套房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不低于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购买三套房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3.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请提前向商业银行确认可贷期限,且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期限须一致。
4.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利率调整,按季初首月1日执行新利率。商业贷款利率按各行政策执行。
5.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6.房产套数认定: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者为计算基础;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