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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发现贷款人无能力还款

发布时间: 2021-11-19 14:44:17

❶ 如果担保人借款人都 无能力偿还法律会怎么处理

担保人不太可能无力偿还的。担保人提供担保,不是一句话就能担保的,必须有质押物。
银行可以依法拍卖质押物,所得款项用来还贷。
如果是私人之间的借款,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法院裁决,如果借贷人或担保人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❷ 别人贷款,有物权抵押,我是担保人,当事人现没有能力还款,当事人多次申请用物权

别人货款,有物权抵押,你是担保人,当事人现在没有能力还款,货款方当事人多次申请物权。如果货方不是非法暴利货款使借货方无力偿还的,法律上货款方有权申请物权,并申请担保人连带共同承担经济责任的。

❸ 贷款人无能力还款 担保者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章第十二条 ,阐述得很清楚。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如果贷款人有一些资产,是否可以上诉法院,用其资产来抵债?”——可以,这种行为就是上面所说“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同时《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做了明确规定。就是说,您等三位担保人在偿还债务后,可以经诉讼后由法院判决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处置,所得款项由偿还债务的担保人按还债比例分配。款项有余额,仍属于债权人。或者直接将债权人的资产过户,由获利方出资补偿其他出钱还债的担保人。

希望能够帮到你,回答来自:网络房产交流团

贷款担保人在贷款者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时候需要替贷款人还债吗

没有特别约定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是需要担保人还债的
1、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是应有债权人认可的有偿还能力的第三方(可以是法人、组织、或个人)为借款人作担保,当借款人违约不愿偿还贷款或者无力偿还时,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需要担保人承担主债权的范围。
2、质押担保
质押担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名下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交给债权人作为质押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由第三方自愿将自己的名下动产或合法权利凭证交给债权人作为质押为借款人做担保从而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转移。也就是说质押物交是由债权人进行保管。(动产一般是用:银行存款单、国有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及银行汇票、国家债券、银行本票等等)。
当借款人无法偿还或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依法处置质押物用来还清贷款。
另外在质押担保是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等等,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担保法来规定担保范围。同时采取质押担保方式的,当事人(出质人和质权人等)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时终止;在质押期届满之前,债权人要负责保管好质押物的责任同时不得擅自处分。签订书面合同是保护双方权益所在。
3、抵押担保
借款人用自己的不动产作或某一特定物为抵押物在债权人借得贷款,或者第三方用自己的不动产或某一特定物替借款人作担保让借款人顺利得到贷款资金。与质押不同的是抵押物依旧是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所占用,但是在未经债权人同意时,不得转移、馈赠、变卖等,再抵押期间,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性,随时接受债权人的检查。
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偿还债务时,将依法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债权人优先受偿。
4、抵押加一般保证
抵押加一般保证:一般是是指借款人除了用抵押物抵押以外,还需要借款人提供有偿还能力的第三方一般保证担保(第三方一般指的是借款人的单位,购房时房产开发商或者是愿意作担保,又有能力偿还的其他单位),如果借款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偿还贷款的时,在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理之后,借款人未能还清贷款,就会由保证人替借款人偿还剩余贷款等。

❺ 无偿还能力的贷款担保人的后果

担保人无偿还能力,有可能会坐牢。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❻ 贷款担保人没有还款能力会怎么样

这种情况银行会追究你们三个担保人的。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归还欠款的情况下,即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能力还款,是否实际履行还款。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按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❼ 信用贷款如果贷款人没办法偿还,监督还款人需要承担还款吗

需要。
在这里这个监督还款人应该是担保人,既然是担保,就要承担必要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到期无法还款,那么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信用贷款基本都会审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能够成功贷款,说明借款人肯定还是有一定的还款实力,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可以看看是不是借款人故意违约,隐瞒了个人财产,如果有办法证明对方是恶意逾期,有足够的资产可以还款,可以把证据提交给贷款机构。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就会比较麻烦。
根据相关规定,信用贷款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方式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借款人无能力偿还银行贷款的,其担保人要根据担保合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就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信用贷款不还有哪些后果
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会导致信用受损。借了银行的钱,逾期不还,会产生个人征信不良记录,你的个人信用报告就会留上污点,以后再想申请信用卡、申请贷款,就是难上加难。
贷款机构也会打电话、上门催收。严重的会被贷款机构起诉,扣押个人名下财产。

❽ 贷款人无能力还款,担保人怎么办

那就是担保人还款。
担保人再找贷款人追债。
这,就是担保人的价值体现。担保人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是拿自己的身家财产在担保。

❾ 借款人无能力偿还担保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1、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
(1)如果你们约定为连带的是连带保证(对于连带保证,只要借款人到期还不上钱,债主就既可以让借款人还、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让你偿还)
(2)如果你们约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偿还欠款时,由保证人承担”之类意思的,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借款人和债主之间的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借款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还贷款前,你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和债主要你还款的要求)
(3)如果你们之间关于保证方式是连带还是一般保证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法律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
(4)首先你即使一分钱都还不了也不会被抓、更不会被判刑的:因为你并没有触犯刑法。但是:如果债主起诉你要求偿还贷款、且法院判决由你偿还,但你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故意不偿还: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下面56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成立
(5)你负责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偿还多少”的问题。
(6)关于时效:犯罪有追诉时效(经过一定的时效期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你在只是未还钱但没有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况下,因没有触犯刑法,不会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时效问题了。你如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你一旦有财产时恢复执行--也就是说:你何时有财产都可以执行。除非你确实没有个人财产、又没有经济来源、同时又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情况:此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也就是说你不用还了,但绝不等于时效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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