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肥公积金贷款能带多少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方式是这样规定的: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70%。在最高贷款限额内,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B. 想在合肥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前提是你缴纳提前半年缴纳了的。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1)借款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借款人所购商品房开发商与建行蜀山支行、工行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借款人常住在合肥市;
4)借款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无征信不良记录;
6)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7)借款人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借款人购房首付款不低于20%;
9)借款人双方无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C. 合肥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1)借款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借款人所购商品房开发商与建行蜀山支行、工行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借款人常住在合肥市;
4)借款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无征信不良记录;
6)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7)借款人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借款人购房首付款不低于20%;
9)借款人双方无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的材料有哪些?
1)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
2)合法的购房合同;
3)一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房价款20%的发票;
4)夫妇双方(个人)月收入证明;
5)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个人的单身证明);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4、合肥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网上下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及贷款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草签借款合同;
4)银行对借款人征信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手续办理完成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6)发放贷款;
7)借款人按照合同要求偿还贷款。
D. 合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以下资料来源于安徽长天投资有限公司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一、贷款对象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二、贷款条件(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办流程(一)借款人提出申请: 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二)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 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请受理7个工作日后,向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审批结果。(三)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扣款账号等资料前来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四)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五)贷款划拨: 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六)贷款回收: 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未满一年,借款人因出国、调离本市、房产转让、退房等原因需提前还款的,应提交相关证明。(七)清户撤押: 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承办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45万,夫妻双方最高贷款55万。根据您的情况,有一个贷款记录未还清,用组合贷来买房,首付至少五成。
F. 合肥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怎么算的
计算公式为:
*个人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均有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注:
(1)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2)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G.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最多能贷多少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款金额的计算方式:
1、个人最高贷款额45万,夫妻最高贷款额55万;
2、2、可贷金额=缴存基数x0.5x12x可贷年限;缴存基数=申报工资基数=月缴存额/月缴存比例可贷年限=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实际年龄+5岁且≤20年(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且≤30年-房龄。
3、例子:假设某房源竣工日期为2008年1月,现在是2019年2月,则房龄为2019-2008+1=12年(月份零头不足一年按照一年计算,进1法)。例如:小爱同学30周岁,月缴存基数为6000元,则小爱同学可贷年限为60-30+5=35年,且30年-12年房龄=18年,满足所有条件后取最小值,则小爱同学可贷最高年限为18年。可贷公积金金额为:6000x0.5x12x18=648000元,由于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45万,则小爱同学最高可贷18年,45万元。
H. 合肥办理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好
一般来说合肥公积金贷款办理基本流程是: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参考资料:http://apps.hi..com/share/detail/38148611
I. 申请合肥市直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
您好,按照最新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须知,合肥市公积金的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二十年。
申贷人在合肥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
J.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目前合肥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55万元。其中,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然后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额度是55万元。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一、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下面条件来计算:
1.申请人的贷款金额不能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
2.贷款额度不高于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3.申请人和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合肥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管理中心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
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10)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申请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
申贷人在申请及办理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
参考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查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