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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造自建房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 2021-11-21 11:45:50

❶ 自建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农村自建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且按月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2、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公积金办理中心认可的保证方式有用已取得产权的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房产公司用贷款所购房作为贷款抵押物并同时提供连带或阶段性保证担保、住房公积金联保。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1、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❷ 自建房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自建房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没有专门的房地产企业去开发建设,多是村民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建造的,因为大多不被国家认可,因此也无法办理贷款,但若是有房产证,自建房一样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自建房是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一、自建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 申请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 申请人所建造的房子必须已经经过相关建设部门的认可;

3、 该自建房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4、 申请人必须依法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有公积金账号;

5、 申请人必须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收入稳定且具备还款能力;

6、 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自建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明文件;

2、 申请人的公积金账号;

3、 建筑用地使用权证和建筑规划许可证;

4、 房屋的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书;

5、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表;

6、 若是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 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资料。

三、自建房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1、 领取表格

申请人需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格,并认真填写,也可以选择自己在网上下载表格填写。

2、 提交申请

表格填写完毕后,申请人需持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将资料交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核查。

3、 中心审核

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受申请人的申请之后,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完毕之后将结果告知申请人,若不通过需说明理由。

4、 签订合同

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了申请人的贷款申请,申请人便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办理贷款,并签订贷款合同。

5、 办理抵押

签订完合同之后,申请人需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等手续,并缴纳税费。

6、 银行放款

所有的手续都办理完之后,银行会在约定好的日期将贷款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账户中,此时,公积金贷款办理完毕。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建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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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我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建房可以吗

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建造住房的,需提供市、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翻建、大修住房的,需提供市、区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危险房屋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职工及配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施工合同及写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本项提取的有效时间,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危险房屋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❹ 自建房如何贷款公积金

1、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①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
②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
③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
④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
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委托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注: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
④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⑤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3、提取申请时间
自审批文件批准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4、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
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载明金额为准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和配偶上月公积金账户余额。
5、提取人范围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6、提取次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7、办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8、相关提示
①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②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③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④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⑤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9、说明
①政策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②材料不全,中心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全部材料;
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④本指南中所涉及的各项政策执行标准,均以各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⑤未尽事宜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⑥仅适用于政策(成公积金委[2015]1号)发布实施后(2015年5月4日)新增的购房消费和新发放的购房贷款行为。

❺ 自建房能贷款吗,自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

一、购买、建造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及要求:
(一)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龄在20年(含)以内,结构为非木结构或砖木结构。
(二)以所购、建房屋作抵押的,增加第三方信用担保,贷款保证人必须有市户籍且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超过借款人最后一期还款时间。
(三)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在建房,以第三方住房抵押申请贷款,抵押房屋的土地性质必须为国有。申请贷款时必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留置建房审批资料及权属证明材料,并承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后1个月内办理抵押登记,增加第三方担保。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和农房集聚建设项目的在建房(期房)不能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待所建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建房屋价值的5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且不享受附加额度政策。在业务系统设定的贷款期限内,尽可能缩短还款期限。
(五)抵押人根据房屋抵押登记部门的要求,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抵押房屋变卖处置后仍有居住之地的承诺书等材料。
二、购、建集体建设用地上住房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其所购、建的住房列入限购政策的套数和人均居住面积计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