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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预约

发布时间: 2021-11-23 18:03:24

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公积金冲还贷”,就是用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冲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要办理冲还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产权的自住房(仅限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50年产权的商住房不可)。
(2)主贷人及配偶无其他公积金贷款债务和冲还贷业务。
(3)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冲还贷业务。
在办理之前,需要准备这些材料: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办理冲还贷需要提前向银行网点预约,办理期限不超过3天。在办理之前,还需要确认冲还贷的方式,即选择“年冲”或是“月冲”。
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每年仅可提取一次。
月冲:每月直接从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每月可提取,余额不足时应及时补充。
冲还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是优先归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也可以参与冲还贷。顺序为先用借款人的公积金余额进行冲抵,余额不足时,才能用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冲抵。

Ⅱ 去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预约吗

公积金提取不是必须要预约的。
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本人亲自去银行办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Ⅲ 天津公积金贷款拿到预约号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Ⅳ 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贷款怎样预约

符合条件像银行申请就可以。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原所购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Ⅳ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是怎样进行的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贷款办理流程如下:第1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直接到我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预约(在“贷款业务办理预约”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地点)第2步:在我行营业网点或按预约时间到管理部受理柜台递交申请材料第3步:公积金中心审批第4步:审批通过后与商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第5步:银行办理相关放款手续第6步:银行发放贷款第7步:借款人领取资料,业务办结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Ⅵ 公积金贷款预约怎么操作

公积金贷款可在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预约,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是http://www.zfgjj.cn/。此外,目前大多数开发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除非咱这边公积金排号快排到您。

Ⅶ 公积金贷款网上预约客户贷款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是发放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资金来源,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连续缴存无欠缴的职工,在购买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立项准予发放“个贷”的住房时,可以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

Ⅷ 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如下:借款人前往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银行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将借款人的申请资料送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通知经办银行;签订贷款相关合同,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将借款合同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复核通过银行按照要求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