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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发布时间: 2021-11-23 18:34:23

① 太原买房使用公积金有什么要求

1、首先确定你已正常缴交公积金半年以上。
2、向你所在单位的“公积金专管员”问一下你的公积金是在哪里缴交的。
3、到你公积金缴交的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目前,太原市公积金贷款的用途只有购房和装修,且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购房合同、收入证明等材料。

② 太原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③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贷款多少出来啊

这个应该都一样吧。,个人30万。

④ 我打算在太原购房想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单位和本人须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同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

你可以申请。

你只提到你的月收入和公积金缴存额没有缴存比例,所以很难计算。

提供一个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计缴住房公积的月工资总额×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4)×12(月)×实际可贷年限

⑤ 之前单位交了几年公积金中间断档了,请问可以在太原公积金贷款买房子么

可以贷款!公积金断供短时间没关系,但是需要在六个月内继续缴存公积金,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核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⑥ 我在北京缴存的公积金,在太原可以贷款买房吗

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有的地区不能用,有的地区能用,但首付比例较高,请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可通过异地转移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跨区域就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手续齐全、符合转出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解决了过去职工往返奔波、手续繁杂、时间过长等问题,提高了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具体来说,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的职责分工如下: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6)太原公积金贷款买房吗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一、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

1、申请范围

(1)缴存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将个人账户转至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户封存;

(2)职工未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失信记录;

(3)职工在异地新就业并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2、所需材料

具体请按照异地中心要求准备材料

3、办理地点

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由异地转入至资金中心

1、申请范围

已在资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单位经办人集中代为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

⑦ 太原公积金怎么贷款买房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由银行进行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中心审查。

2、中心进行审查和审批,同意贷款的,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审查,办理担保手续,缴纳担保费。

3、借款人返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4、借款人离开贷款大厅,等待银行通知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注意

⑧ 现在在太原买房,可以在太原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由于各城市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规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确认! 购买一手房的话,建议和开放商确认一下,购买二手房和卖家确认一下。
太原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属合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