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款方式 » 西安公积金贷款严不严
扩展阅读
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西安公积金贷款严不严

发布时间: 2021-11-26 13:44:58

Ⅰ 在西安想用公积金贷款50万需满足什么条件

如您在陕西省西安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贷款时您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表; 2、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4、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 5、购买新建商品房客户,请提供售房单位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购买公房,请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已交30%以上购房预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9、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果您购买的住房是经济适用住房或商品房,单笔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同时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请您办理时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009/t20100921_1151946.html
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国家助学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student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在线申请信用卡:http://www.boc.cn/ebanking/online/201310/t20131024_2567833.html

Ⅱ 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是怎么样,容易申请吗

公积金贷款比较麻烦,耗时约半年左右,买一手房还可以,二手房房东是不可能等你呢半年的,建议先用商业贷款做后来再提公积金

Ⅲ 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及要求
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及要求
二、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三、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4、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Ⅳ 西安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各个地方贷款的金额不同,公积金贷款比较划算. 但是手续也麻烦.

现在给你提供一下职工住房的基本贷款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结合我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大修自有住房的专向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使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整借零还,贷款担保的原则。
第四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审批和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中心”承担。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由“中心”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
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六条 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两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自由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 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 借款人所在单位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归集遇额120%
(四) 借款人必须是在本市当地购、建或有偿动迁投资的自住住房。
(五) 同意按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中心”或者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购买住房取得房照或全额交齐房款超过一年。
(二)本户家庭次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连续缴存不足一年。
(四)单位和个人缴交比例均达不到工资总额5%。
(五)有尚未还清并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六)对发生个人公积金贷款逾期尚未还清本息的单位,暂不受理新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购房合同建房批文。
(二)交款收据(预交款要达到30%以上)。
(三)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持《购买商品房登记备案介绍信》;购二手房持房照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交易凭证。
(四)身份证、户口薄。
以上资料均要原件,审查后留复印件。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市最高额度为15万元(夫妻双方均按市政府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20万元),市辖各县(市)最高额度为5万元,且均不超过购房总额的70%。未按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和个人均按工资总额5%比例缴交,以及购买二手房的,按购房总额50%的比例贷款。
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市区最厂为20年,市辖各县(市)最长期限为10年。具体期限依据贷款额度及家庭收入,按每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35%-45%的比例确定,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
第十二条 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发生的贷款,如遇国家利率调整,一律从下年1月份按新的利率标准由承办银行统一调整。
各县(市)所在地中、省直单位的职工在市区购房可按市区标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第四章 贷款的担保
第十三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担保方式为“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
第五章 贷款程序
第十四条 申请。职工首先到辖区管理部办理申请,携带购房资料领取并填写《齐齐哈尔市职工购买住房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
第十五条 审查。相关资料真实完备,符合贷款条件,经“中心”旅行三级审批后转入担保抵押程序。
第十六条 担保。审批后,借款人持“中心”开具的《担保通知书》,到“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及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放款。借款人办理完担保及抵押登记手续后,携带相关手续返回管理部办理具体放款手续.
第六章 还 款
第十八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采取按月等额形式还款,借款人从取得贷款第二个月开始按确定的额度到指定银行还款。
第十九条 借款人欲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到贷款银行办理结算手续后,持本息还款单到担保公司及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抵押物的处分按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