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里面的余额吗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以下为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1)沈阳公积金贷款后能提取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②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2020,可以还商贷提取吗,或者别的方法
沈阳的政策是可以公积金提取用来还商业贷款房贷的,只要你提供相关的信息材料就可以,还有租房子,大病都可以提取
③ 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转移后可以继续提取么
可以提取,手续比较麻烦,大致上需要你沈阳的单位证明,你河北的房产证、购房发票原件、契税发票原件、如果结婚了还需要结婚证、户口本等等,其他资料各地不同,你看的去咨询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吧。反正肯定是能办下来,就是挺折腾的。
④ 已经贷款,公积金可否提取自用
可以提取自用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⑤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1、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共同申请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共同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12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不含委托还贷)记录
(7)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8)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大额债务,且个人信用情况符合规定
(9)借款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10)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2、贷款额度、比例、期限及利率:
(1)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辽中、新民、康平、法库管理部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5万元。
(2)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且不超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3)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且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资金流动性系数调节。资金流动性系数与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挂钩,贷款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贷款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0%且小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
贷款资金使用率小于9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贷款资金使用率和流动性调节系数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
(5)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对于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等符合特定条件的职工,还贷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6)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换算结果精确到“%”表示的小数点后6位。
(5)沈阳公积金贷款后能提取扩展阅读
办理材料,以下要件为中心、房产抵押所需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沈阳市社会保障卡序列号或沈阳市社会保险卡保险编号。
2、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提供)。
3、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5、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需提供预购商品房预告与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原件,开发公司提供的委托书原件1份)。
6、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收据(附首付款进账证明材料)原件。
⑥ 沈阳办理公积金贷款后账户余额能不能提取出来
可以啊,我就是去年贷款买的房,买房后可以把公积金余额提出来,但是最多一年提取一次。不过有些手续,也很简单。首先到单位填写一个申领公积金余额的单子,拿着单子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最后到银行办卡领钱就可以了,有了第一次,以后就很方便了。
我是在山东,不知道你们那的政策会不会有不同,不过整体上应该是一样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⑦ 公积金贷款一年后,可以每年提取吗
公积金的提取与公积金贷款无关。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沈阳公积金贷款后能提取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