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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恩施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发布时间: 2021-11-29 13:35:32

A. 恩施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贷款利率3.3%左右。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B. 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是怎样的呢

1、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或部分结清,可以直接向贷款的银行申请,公积金中心对时间没有要求,预约办理流程看具体银行的规定;
2、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满足条件的,可以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中间没有时间间隔要求。第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4成起;
3、公积金贷款次数不能超过2次,次数判定只看主贷人;
4、公积金还贷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委托自动提取,每年自动提取一次。

C. 恩施住房公积金发布个人期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需求,减轻资金筹集压力,保证住有所居,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联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共同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期房组合贷款业务,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期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期房组合贷款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减轻资金筹集压力,支持住房消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恩施州公积金管发【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拟联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期房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业务试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合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如因资金不足,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受托银行个人期房按揭贷款。

第三条申请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受托银行个人期房按揭贷款的相关规定。所购住房必须是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均已准入的合作楼盘。

第二章业务模式

第四条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个人期房按揭贷款分别由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负责按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审批、发放,并对所发放的贷款承担风险。

第五条公积金中心与受托银行应签订组合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按照本办法规定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申请条件、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第六条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含配偶、共同借款人)贷款条件

1.主借款人为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信用良好,无达到拒贷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

5.购买公积金中心和委托银行均已准入合作的楼盘项目住房;

6.住房消费的首套房首付款已超过总价款的20%以上,二套房首付款已超过总价款的30%以上;

7.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8.无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第七条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由受托银行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贷额度由以下三个公式取最小值:

1.购房合同总额—首付金额—商业银行按揭贷款金额;

2.购房合同总额*80%—该购房行为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

3.借款人(含配偶、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0倍。

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月还款本息合计不得大于家庭月收入的50%,收入和月负债的确定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由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分别按照各自的住房贷款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

第四章办理流程

第九条贷款申请

借款人首先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事处(营业部)提出组合贷款申请。借款人须申请组合贷款的,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组合贷款方式

第十条贷款审批及签订合同

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审批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审批通过后,将《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申请表》转受托银行。

受托银行依据《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申请表》的结果,办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手续,审批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部分,并及时向公积金中心反馈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应及时分别与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超过1个月未签订的,视为放弃组合贷款。

第十一条办理抵押

借款合同签订完成后,受托银行应通知借款人办理预告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证中应注明双抵押权人及各自债权数额。抵押权证由受托银行负责保管,受托银行应向公积金中心提供抵押权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

第十二条放款

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在担保落实后,分别按照规定发放贷款。

第五章贷后管理

第十三条组合贷款发放后,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分别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和各自的贷款规定进行贷款回收和贷后管理。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各自按规定程序进行催收。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任一方的贷款出现重大风险,需通过法律手段处置抵押物的,双方都有权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或诉讼,对于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后标的款由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根据按剩余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第十四条借款人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均已结清之后,方可解除房产抵押。由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出具解除抵押登记的相关手续,受托银行核实盖章。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来源: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D. 2017恩施州公积金贷款有何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a、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直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b、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7)提供中直分中心认可的担保;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9)符合中直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抵押物评估价值,且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且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根据市管公积金中心发布的《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北京公积金具体贷款额度的确定方法是:
1.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1204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 2.75%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 2.75%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 2.75%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 2.75%
五年以上贷款 3.25%
注意事项
由于个人自行计算公积金贷款较为复杂,一般使用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器进行计算,或者个人直接到公积金贷款申请点进行咨询。

E. 公积金贷款放款有什么新政策

各地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规定不同,主要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首付比例符合要求;
5、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区规定可能会有不同,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F. 关于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如您在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议直接详询当地营业网点。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G. 恩施公积金贷款买房,我女朋友刚交满了一年的公积金,每月236元,如果在恩施贷款能贷多少

估计贷不了多少。具体你可以上恩施住房公积金网看看,那里面有说,而且也有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