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积金贷款和按揭贷款购房有什么区别二者什么关系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而且是一种福利,如果你不做公积金贷款,那么你所有的公积金只能退休以后才能拿到。不过公积金贷款手续比较麻烦,限制多。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要求稍微有些不同。你可以登陆“XX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查一下。我告诉你一些大概其的吧。
1、公积金贷款有上限,2007年1月调到了40万,就是说你最多只能贷款四十万,而且还得根据你的缴存比例和贷款年限来推断出来你贷款额度的上限,这样,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贷到40万。
2、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在职工申请贷款时已按计划补缴完毕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办理转移手续造成3个月(含)以内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3个月内须办理完毕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恢复逐月缴存,并将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后,可视同连续缴存。
3、购买私产住房的,应当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并且采用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各城市首付规定不完全一样)
4、非本市常住户口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采用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这条不知道其他城市有没有)
5、公积金贷款还款三种途径
第一种:借款人采用柜台现金还款,应在还款日到支行偿还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第二种:借款人可以在每月还款日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 式代扣还款。
第三种:借款人在建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和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书,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按揭贷款相比较公积金贷款则利率高,而且各个银行的利率是不完全一样的,但是会在一个国家控制的范围内。各个银行对于按揭贷款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包括贷款限制,是否要担保人、是否能大额还款、大额还款在几年以后才可以,共限制几次等等。出具的证件都是差不多的。一般来说,国家四大银行要就就要严些,包括审批也比较严格。但是一些企业银行,像中信、浦发、招商等银行的限制就松些。按揭贷款的上限也有要求,两三年前是200万,这几年不知道变了没有。按揭贷款还款途径和公积金前两条一样。
此外,这两种贷款都要交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等,但所交金额的标准不完全一样。
二者的联系就是可以合在一起贷款,就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天津开发区公积金贷款是在农行,不是建行)办理。组合贷款指的是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情况下可以按揭贷款。举个例子,如果你想贷款60万,而你的公积金只能贷20万,那剩余40万你就可以做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的20万按公积金利率还款,按揭贷款的40万按按揭利率还款。组合贷款的手续比较麻烦。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申请过程:借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贷款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后,贷款与借款人签订合同:选择保证担保的,需签订保证借款合同及反担保抵押合同;选择抵押担保的,需签订抵押借款合同;选择质押担保方式的,需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担保过程:选择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选择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选择质押担保的,由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审批过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
划款过程: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所需资料根据购买房屋种类不同也有不同。
A:购买商品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4)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商品房资料
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B: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资料
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C: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资料
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支行代正孚经纪中心出具的《代收凭证》及四份复印件;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交易住房的评估报告三份;提供买卖双方与正孚经纪中心签订的《代收代付协议》及三份复印件。
D:购买集资建造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集资建造住房资料
购买集资建造住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售房人出具的《天津市企业单位往来收据》或《天津市财政局统一收据》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市建委下达或备案的《项目投资计划》复印件三份;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使用国有土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三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三份;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三份。《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应约定:买卖双方、所购房屋具体地址、房屋价格、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建筑结构、产权归属、付款方式等内容。
E:购买公有现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公有现住房资料
购买公有现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出售直管公有住房交款单》及四份复印件或《天津市出售单位产住房交款单》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区、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公有住房出售许可证》复印件三份。
F:建造、翻建自有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建造、翻建自有住房资料
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三份复印件,区、县及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三份,区、县及以上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证明及三份复印件;提供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支行的凭证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建设住房工程预算报告及二份复印件。
G:大修自有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大修自有住房资料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及三份复印件、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三份复印件;提供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支行的凭证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及二份复印件。
担保资料:
H:保证担保资料
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住房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三份复印件;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及三份复印件。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提供《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登记类别为所有权预告登记)及三份复印件。
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共有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提供户口本及三份复印件。
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已婚的,还需提供抵押人配偶和共有权人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支行还应要求抵押人配偶、共有权人和共有权人配偶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三份。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未婚的,支行还应要求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三份,抵押人和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无配偶声明》三份。共有权人是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其监护人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本、公证书或法院裁决)及三份复印件;监护人代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三份。
I:抵押担保资料
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住房抵押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二份复印件。抵押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及二份复印件;提供所抵押住房评估报告二份。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抵押的,提供《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以下简称《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复印件二份。
抵押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权人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共有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提供户口本及二份复印件。
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已婚的,还需提供抵押人配偶和共有权人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二份复印件;支行还应要求抵押人配偶、共有权人和共有权人配偶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未婚的,支行还应要求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抵押人和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无配偶声明》二份。共有权人是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其监护人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本、公证书或法院裁决)及二份复印件;监护人代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
J:质押担保资料
提供中心和支行认可的银行存单或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及复印件一份;出质人已婚的,支行还应要求出质人配偶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
以上关于公积金的是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法规中找到的。你可以登陆你所在的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一下你的城市的规定。
按揭贷款的是我根据前两年做商品房销售时记住的,但不知道现在又没有更改。你仅参考一下吧。
B. 公积金贷款和按揭贷款买房有什么区别
公积金贷款与按揭贷款的最大区别就是利率低,贷款相同的年限产生的利息会少很多,是买房子贷款最理想的选择。有关公积金贷款总结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首付款证明;
5.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方法:
1.
大多数银行的月供卡开通网上银行后,就能在网银上查询到房贷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2.
通过电话银行955服务热线,通过银行人工客服查询;
3.
去查询个人征信的机构,打印一份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也会显示贷余额。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放发贷款的个贷中心,找经办客户经理查询;
4.
如果清楚知道利率调整的时间,也知道当期执行的利率,也可以自己下一个专业的贷款计算器,自己推算月供。
C. 按揭贷款与公积金贷款购房流程区别
按揭贷款购房流程
一、操作流程图 提供咨询 —>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贷款审批 —>贷款发放 —>贷款回收 —>贷款管理
二、流程中各环节简要说明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1)提供咨询 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2)受理申请 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贷前调查 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2、贷款审批
(1)经办行审批权限内 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
(2)经办行审批权限以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写明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经支行签署审批意见后交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3、贷款发放
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1)签订合同 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 (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 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
(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
(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4、贷款回收
(1)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应与贷款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2)柜台还款方式:借款人将现金或信用卡、储蓄卡交柜台经办人办理。
5、贷后管理
(1)日常管理:对所发入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跟踪管理、查询分析、具体包括贷款台帐、贷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贷后检查、查询统计、抵(质)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贷款结清。
(2)清户撤押:当借款人按期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信贷部门应销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押物、质押物转出通知书”通知会计部门和抵(质)押物保管部门。会计部门、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据此办理清户撤押手续。
(3)档案管理:信贷经办人员办妥每笔贷款后,定期将收集齐全的有关资料整理后,将合同正本交档案专管员,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合同副本留信贷部门专人保管以备日常管理。贷款本息结清后信贷部门应通知档案专管员将档案正式归档。
公积金贷款购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xx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xx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3.45%,年利率4.14%;5年以上,月利率3.825&,年利率4.59%。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内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两倍。国家规定贷款期限是一至十年,最多不超过二十年,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采取先付息、后还本的等额还款方式还本付息。
银行一般有3种方法来确定究竟给借款人多少借款金额、多长借款期限。
(1)以借款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来决定放款金额;
(2)按借款人工资总额的40%作为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
(3)根据借款人的月还款能力,以及银行的贷款月利率3.825%,代入相应公式,可以算出大致还款年限。此外,银行会在每年的三月份办理公积金的“冲还贷”,冲减金额不超过当年每月等额还款数的12倍,也就是说,您缴纳的公积金不光可以申请利率较低的贷款,还可以帮您偿还一部分贷款额。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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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公积金贷款只有买房才能贷款吗
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商业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 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按揭买房是一回事么
异地是没办法用公积金按揭的。
第一种方法是不可行的。
第二种你还要提供福建那边的购房或者租赁合同才能按月提公积金;具体要看当地规定了。
F. 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房贷的条件:
1、有所在城市的居留证或有效身份证;
2、必须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3、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