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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温州鹿城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1-12-04 19:02:31

㈠ 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

依据《温州市住所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请求公积金贷款应该满足在的条件:

(1)请求借款前,个人及其地点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有资格请求住所公积金贷款。职工地点单位欠缴公积金,但单位现已按照规则补缴并从头连续足额缴存一年以上的,视同连续缴存。

(2)具有本市的常住城镇户口或其他合法居留身份证件。

(3)具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4)请求时效:购买新建住所的,从签定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之日起到付清房款后一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收据或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半年以内。


(1)温州鹿城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请求温州公积金贷款需求预备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爱人身份证、户口本;

(2)借款人及爱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借款人婚姻状况的合法证明(夫妻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可不提交结婚证;借款人未婚的由户口地点辖区的民政部分出具证明;离婚的提交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4)购买商品住所、经济适用住所的,提交房管部分联机备案购房合同和已支付占购房款总额30%以上首付款收据;

(5)购买二手房的,提交合法的生意契约合同和房产生意契税收据及生意房产的产权证;

㈡ 温州公积金贷款多久能放贷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㈢ 温州市区按揭组合贷款与公积金问题

你好,在温州市区的按揭组合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是两种不同形式的贷款,如果你买房子的话,既可以选择按揭组合贷款,也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贷款。

㈣ 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政策,应该怎么

农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区规定可能会有不同,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㈤ 再用温州公积金贷款买新房这可以吗

只要满足温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即可申请。温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共有人。
职工(以下称借款人或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二)在本市市区和各县(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房屋座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所需的自有资金即自付款项已落实并投入使用;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及所有权共有人同意以该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在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未能办理抵押权登记前或还不能办理抵押权登记时,能另行提供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
(六)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七)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且符合再次申请的有关规定;
(八)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㈥ 浙江温州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温州公积金贷款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借款人携带贷款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2、管理机构在受理申请时,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贷前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准予受理的,管理机构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内予以办理,并与借款人、保证人及抵押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等有关手续;
4、签订借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管理机构通知借款人到房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抵押登记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管理机构通知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