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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几次

发布时间: 2021-12-06 09:03:22

A.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异地使用吗,有什么标准

可以
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购房。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B. 公积金买房可以用几次

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用2次,且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才能申请。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家庭中任何一人,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2次的话,整个家庭往后都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1、贷款额度限制:虽然现在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了,但银行贷款可不是想贷多少就能贷多少的。公积金贷款最为明显的缺点就是贷款限额,每个城市都有最高贷款限额,个人跟夫妻申请的最高额度也不同,最少的也才四五十万,对于房价较高的大城市,一套房子起码得三五百万,这点贷款额度根本不够,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放着利率低的公积金不用,跑去申请商业贷款的重要原因之一。

2、提取额度限制:有的朋友觉得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低,那不如直接取出来使用,但没想到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也有限制,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有很多不同的提取方式规定不一样。以租房的提取方式为例,在北京能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的,一个季度能提取一次,每月提取额度不能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也不能超过月租金;不能提供发票的,每个月只能提取1500元,一个季度提取一次。

3、缴存时间限制:有的朋友交了公积金,但买房的时候还是只能放弃公积金贷款,那可能是因为公积金缴存的时间不满足要求。大多数城市对公积金缴存时间要求为:申请贷款时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代表城市有北京、上海等。也有城市仍要求连续缴存12个月(含)以上才能贷款,比如天津、长沙。这对于初入职场、或者中间有过断缴的买房人不太友好。

4、放款时间限制:这是很多新楼盘的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主要原因,根据城市的不同,有的申请一个月就能下来,有的要等上好几个月,正是因为等待期长、回笼资金太慢,不少开发商、卖家都不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的买家,这对买房人是非常不利的。

5、异地贷款手续麻烦: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都收地域限制,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还是极少数的。目前大部分城市仅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支持全国范围内公积金异地贷款且没有户籍限制的城市还很少,支持跨省公积金异地互贷的城市更是掰着手指头都能数的清的寥寥无几。因此对于频繁更换居住城市的人们来说也不太适合用公积金贷款。

C. 公积金贷款有哪些限制 公积金可以用几次

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政策是以地方政府调节为主,因此不同的地方执行的具体标准也有所不同。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各地方执行的通用标准是,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限制,通常来说有以下几点(具体以当地政府相关公积金政策为准):
1、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还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2015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今年以来,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 号)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简化业务办理流程,资金使用效率有所提高。但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仍然偏紧,办理手续复杂,结余资金规模较大, 制约了住房公积金作用的发挥。为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落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督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实际贷款额度。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 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二、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同一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统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统筹使用贷款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贷款资金不足时,应允许缴存职工向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
三、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四、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 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五、简化业务审批要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优化内部人员配置,增加网点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向网点工作人员倾斜。要充分利用受托银行业务网点优势,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手续。
七、加快改造升级信息系统。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根据政策调整和流程优化的需要,加快改造升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集12329服 务热线、短信、微信、手机APP、网上业务大厅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办理网上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八、建立考核问责制度。各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考核,将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 占有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考核结果要通报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并作为考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的重要参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 款市场占有率低的城市,要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本通知自2015年10月8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9月29日

D. 公积金贷款可以异地使用吗

公积金贷款能否异地使用需视情况而定。只要购房的城市开放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公积金是可以跨省使用的。如果购房的城市没有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那么公积金就不可以跨省使用,它只能在所缴城市使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 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一年只能打印几次

一般都可以打,具体需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额要求。
住建部2015年9月15日出台的这份《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要求,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建部同时明确,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从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条件。
接下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缴存证明信息。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