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离婚房屋析产公证的问题
1、离婚协议有效,但是就财产方面,没有明确具体财产的归属,所以虽然有效,但财产部分不能执行。因为无论离婚协议上是否写明,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后本来就是归各自所有,但是哪些是个人财产,那些是共同财产,必须列明。尤其是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必须写清楚。
2、从房产证上看,购房时间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而且又只写了父亲的名字,那么根据《物权法》和《婚姻法》,可以认定该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实际购买房子的资金是股东出的,但是房本上并没有写明,所以没有办法证明。因为我国的房子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不管购房款的来源,只认房本登记的名字。
3、所以,房管局认定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现在离婚,所以房子应该进行分割,或者妻子放弃房子的共同所有权的声明。
4、您母亲名下的房子,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样属于法律上认可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样需要分割。
5、这些是法律制度的问题,如果能够在离婚时明确这些情况,就不会出现您父亲现在的尴尬。现在的解决办法只能是先做财产分割。无论您找到哪一级领导,都不敢在没有分割前给办理任何手续。解决问题你是首要的,不要意气用事,有理有据,据理力争。
㈡ 夫妻离婚析产的房屋可以用来公积金贷款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房贷还清后,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归属权,那可以协商解决,另外一方来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的归属权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要竞价,谁的竞价搞,那么房屋的归属权就归谁。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 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㈢ 夫妻离婚后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能算首套房吗
如果名下没有房产的算首套。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㈣ 有贷款的房子能否进行离婚析产
大老哥:转你是可以的,但有贷款的话,要征得银行的同意。 快房网网友:还有她想在杭州买套房,之前90平方米的房子未用过公积金,现在要去买能否用公积金贷款? 大老哥:如果没有房子了,而且上一套主贷款人不是她,离婚后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快房网网友:还想咨询一下,离婚多久她才能去贷款买房,是否协议离婚后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了,她马上就可以贷款买房?因为上一套的房子主贷款人是她,她现在再贷就属于第二套了?现在杭州二套房贷政策是怎么样的?买二手房能贷款吗? 大老哥:上一套的房子主贷款人是她的话,再贷就属于第二套。二套的政策是首付6成,利率1.1倍,估计新政细则出台,利率还要提高到1.3倍。
㈤ 离婚后,公积金贷款将如何处置
公积金贷款属于债务问题,债务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了的有法院介入处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离婚后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可以析产公证吗扩展阅读:
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㈥ 有贷款的房产可以办离婚房产析产吗
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离婚前的房屋产财产是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房贷还清后,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归属权,那可以协商解决,另外一方来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的归属权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要竞价,谁的竞价搞,那么房屋的归属权就归谁。
一般来说,房管手续只要一人(协议取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去办理即可,无需另一方配合。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一方要补偿另一方资金才能获得房屋权属的,在办理房管手续时需提供资金转账证明。
(6)离婚后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可以析产公证吗扩展阅读:
相关案例:
结婚前,男方父亲借别人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借款。虽然离婚时房子归男方所有,但是女方仍然获得了2.5万元的补偿金。
张明(化名)与万红(化名)都是日照人,两人于1996年10月登记结婚。婚前,由于张明家经济状况不好,张明父亲就借了万红父母一万元,于当年8月,交全款买了一套27759元的楼房。2002年1月,该楼房进行产权登记,张明父亲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张明个人名下。
后张明与万红因感情不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但是对房屋现价10万元无异议。张明认为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万红认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因协商不成,双方闹上法院。
东港法院一审判决房屋归张明所有,张明给付万红房屋补偿款2.5万元。万红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至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2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不论婚前婚后,只要是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就视为对子女的赠与。
就本案而言,涉案房屋系张明父亲在张明婚前出资购买,居委会出据的收款单据也载明交款人为张明父亲。后张明父亲将房屋权属登记在张明个人名下,应视为对张明一方的赠与。
“本案中,张明父亲买房时对外借款1万元,后来张明和万红共同还款。”办案法官介绍,由当初2.7万余元的房子增值到了10万元,相应地,借款1万元也应增值到4万元左右。
“这增值的4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论上应该均分,但是由于房子归男方,应适当地对女方给予补偿,因此酌定张明给付万红房屋补偿款2.5万元。”法官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也作了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同时,该法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中国新闻网。新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
㈦ 我离异后离婚析产住房一套,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一套,再婚后还可以
可以
贷款买房
。如果是
商业贷款
对上一个贷款没有要求,如果还想使用
公积金贷款
,那么必须把上套房子的贷款还清,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贷款没还清再贷款买房的话首付可能高点,一般会到50%左右。
㈧ 离婚后公积金贷款如何处理
可以由一方还款。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