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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1-12-08 18:25:23

Ⅰ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哪些条件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
二、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凭身份证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我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住房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三、放款条件
1.借款人仍须正常缴存公积金。
2.借款人所购住房主体结构必须封顶。
四、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nngjj.com/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article_/.html

Ⅱ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需要哪些材料

公积金贷款可为您提供更划算的购房方式,但是在南宁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各类材料,您都准备好了吗?

注意事项:

*公积金个人贷款所有业务都需要本人持材料原件办理,所有材料复印件均以A4纸复印。

* 请用蓝色、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逐栏用正楷字填写相关表格,字迹应清晰易辨,不得随意涂改。

一、属集资建房、危旧房改住房的,需有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办理房屋抵押时需向市房产局出示原件)。

二、所购商品房楼盘属初次在我中心办理贷款的,需由该楼盘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五证”。

三、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及贷款情况证明;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未缴存证明。

四、若借款人或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有不良还款记录(贷款或信用卡),必须提前告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本资料清单中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时效为三个月。

(来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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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条件是什么

如今,很多南宁年轻人买房时,会考虑用公积金贷款。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南宁公积金买房最高额度是多少?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次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为20%,再次申请的首付为30%;无未结清商业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为30%,有未结清商业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为40%。)

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凭身份证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我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住房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放款条件

1.借款人仍须正常缴存公积金。

2.借款人所购住房主体结构必须封顶。

贷款种类

1、纯公积金贷款:向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可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危旧房改住房、二手房、自建住房等普通自住住房。

2、组合贷款:纯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同时申请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来补充购房资金。

3、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异地同城化贷款:南宁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四市视同一个城市,缴存职工在四市购房可以申请异地贷款并执行同城化政策。

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贷款期限为1-30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分两档: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是3.00%(月利率为2.5‰),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年利率是3.50%(月利率为2.917‰),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基准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每万元贷款月还款额对照表 单位:元

(本表依照2015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制定)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青秀营业部:5709242 兴宁营业部:3323915 西乡塘营业部:3291400 江南营业部:4853560

邕宁营业部:4721247 良庆营业部:4953290 宾阳管理部:8235683 武鸣管理部:6216675

隆安管理部:6527390 上林管理部:5211418 马山管理部:6824572 横县管理部:7232139

业务咨询热线:12329 业务办理网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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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南宁需要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简介》第一条 贷款条件

一、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四、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仅限还建户购买还建房)申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4)南宁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贷款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年限;

(二)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委会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和缴交情况,确定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购房首付款比例,并向社会公布。

Ⅳ 在南宁买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