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铜陵公积金贷款问题!!
一、目前公积金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我所在的省还没实现全省联网,你的情况对贷款没有影响。
二、最多只能贷30万,前提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几点:1、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购商品住房应先交足30%的首付购房款;购二手房的,应有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确认的交易手续;4、借款人家庭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注: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三、公积金贷款,在手续齐全且信用报告正常的情况下,办理商品住房贷款12个工作日,办理二手租房贷款15个工作日。
四、你的这个问题不知道如何回答你,因为我不知道你朋友的公司是已经在公积金中心建制了还是为了帮你代交才打算去公积金中心建制的。
Ⅱ 安徽铜陵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差距
公积金是由单位购买。而且按照你缴存公积金的多少来定你能贷款多少钱。新房贷款26万你起码要共缴(单位和个人各自一半)700~1000元每月。
公积金缴存半年以上才可以申请贷款。
公积金贷款利率是五年以下4%,五年以上4.5%
商贷则要6.55%左右。
你贷款2万6???26万吧?
26万以贷款20年为例。
公积金每月1644元
商贷每月1945元
Ⅲ 铜陵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可以 悬赏分:10
Ⅳ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您好,1、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购商品住房应先交足30%的首付购房款;购二手房的,应有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确认的交易手续;4、借款人家庭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注: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公积金贷款,在手续齐全且信用报告正常的情况下,办理商品住房贷款12个工作日,办理二手租房贷款15个工作日。
望采纳
Ⅳ 铜陵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我们当地公积金查询网站给的可贷额度计算公式是:可贷额度={月缴存工资基数×12×偿债能力系数(0.40)×剩余缴存年限(贷款当月到法定退休月总的年数)},最高不超过20万;按你给的数据算,你个人的月缴纳额为500/2=250元,最小公积金扣款比例为工资基数的10%,那么你的“月缴存工资基数”应为2500元左右(未扣任何保险、公积金前工资),再按你今年30岁,还有30年退休,可贷额度计算后为:36万。由于超过上限,你应该最高可贷款“20万”。
Ⅵ 安徽铜陵公积金贷款额度
你的180是自己的,还是一共就180?
这个还要分新房和二手房。新房高些,二手低很多,而且由于最近公积金没有钱,额度还调低了。
Ⅶ 只有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Ⅷ 【铜陵】公积金贷款买房问题,大侠帮忙!谢谢!!!!!!!
房产证先要拿去过抵押登记,登记完成后还会还给抵押人的。所以房产证还是由抵押人保管。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