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积金买房可以提前还款吗还清后可以再次贷款买房吗
每个人上班后,单位按照规定都会为你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一金指的就是公积金,日后可以用于购买房屋。不少人利用公积金贷款成功买了房,那么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多久能再贷款呢?
如果第一套住房选择公积金贷款,第二套还想要选择公积金贷款时,就必须先把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还清,才能再申请。还清后再申请公积金,目前不受“第二套房需提高首付和利率”新政的限制。
是按照剩余本金的金额计算利息的,比如你说的30万,还掉10万后,就开始还剩余20万的金额计算的,应该连20万都不到,因为这一年你们多多少少也还了点本金。上海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只有3.25%,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提前还的,因为放在理财里,利息少的也在4%左右,比贷款利息还高,还贷款不划算,当然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有的人就像提前还掉
B. 房贷提前还款,然后重新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你的时间点和我差不多,我准备提前还一部分,改估计是不太可能的!
C. 公积金提前还贷后能再次贷款吗
公积金提前还贷后能再次贷款。
不过再次贷款买房算二套买入,首付6--7成,贷款利率上浮1.1倍。契税是全额契税3%没有优惠,
有的地方规定,公积金贷款还清半年之后,才可以再次申请,所以,以你本地规定为准。
D. 公积金一次性还清后,可以马上进行第二次贷款吗
这个需要分情况,当月还清,且在还清的前六个月都没有使用公积金的话,次月就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若在结清时或是结清的前6个月使用过公积金,必须在结清后再间隔6个月才能再申请贷款。
由于各城市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规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确认!
(4)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还可以继续贷吗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没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等等。
E. 我想提前还房贷,提前还款后,我想用公积金重新办贷款可以吗
我想提前还房贷,提前还款后,我想用公积金重新办贷款,可以吗?我认为这个应该是不可以的,他不会让你带了,还还了大的。所以你还是要咨询一我想提前还房贷,提前还款后,我想用公积金重新办贷款,可以吗?我认为这个应该是不可以的,他不会让你贷了,还还了贷的,所以你还是要咨询一下
F. 浦发银行公积金点贷提前还款后,啥时候可以继续贷
偿还欠款之后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G.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后能再贷款吗
还清以后是可以再次贷款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H.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了,多久更新是否可以用结清证明继续贷款买房
如果公积金提前还完了,账号里还有余额想要取出来怎么办?其实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买二套房。除此以外,还有这几种常见的情况是可以提取出来的:
购房提取
购买自有住房后,取得有效凭证三年内,可以去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同一个户口本上的所有人的公积金,比如夫妻、父母、子女等。只要所有提取人都没有正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款总额就好。
物业费提取
所有缴存公积金的市民。每人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物业费直接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请更便捷,不用跑腿就可以直接将提取金额划转到市民卡里。如果在网上申请物业费提取,账户余额不足1000元怎么办?这个不用担心,系统将划转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百元以上部分。
住房维修基金提取
缴纳住宅维修资金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市民及配偶,可凭有效凭证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住宅维修资金的费用。
租房提取
本人与配偶在济南名下均无房产且无公积金贷款,连续缴存满3个月,也没用公积金贷款余额,就可以以租房名义提取。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7200元,每年可提一次。
除了以上几种最常见的情况以外,其实还有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四)支付住宅维修资金的;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六)支付物业费的;
(七)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九)出国(境)定居的;
(十)正式退休的;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三)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细则后七条也同样适用于公积金提取,这就需要大家对号入座了。
提取的条件已经和大家说了,那么需要用到的申请材料都有哪些呢?
根据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及十六条:
身份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本市商品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应提供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本市存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本市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与有效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房改分配表与有效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本市拆迁安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缴纳房屋差价款的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
1.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镇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的批准文件,《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工程预算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2.列入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由居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职工应提供交费凭证和项目实施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首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再次提取的,应提供本项第1款除“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外的所有材料。
3.职工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借款人及配偶只需按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职工偿还公积金中心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规定提供材料。
(四)租房提取材料:
租赁商品房提取的,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订《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有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原件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支付住宅维修资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费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物业服务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七)支付物业费的证明材料:
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物业费,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1000元,按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申请人也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大厅在线办理本业务,公积金中心定期将提取金额支付至个人账户;次年如需提取的,应重新办理。
(八)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非本市户籍职工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本人的社保转移单或异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参保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1-4级)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医院或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