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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镇江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 2021-12-18 02:13:49

㈠ 什么是公积金组合贷款

公积金组合贷款概念

公积金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银行运用商业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购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和,即在住房公积金额度之外的贷款需求,由银行资金解决。

公积金组合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公积金组合贷款拒贷的情况

1、不允许第三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2、全国范围内有过2次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拒贷;

3、全国范围有住房贷款记录及在本市有住宅,且非同一套住房的,拒贷;

4、有当前逾期,拒贷。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额度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商业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3、有效居住证;

4、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5、离退休证明及退休人员收入证明;

6、交易资金划转协议或自行划转声明;

7、购房首付款发票;

8、购房合同;

9、契税凭证、公共维修基金凭证逾期还款回购协议书;

10、贷款还清证明。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什么是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建筑界分享更多干货

㈡ 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首付按多少

中国银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和商贷组合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㈢ 市属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政策是怎样的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组合贷款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㈣ 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怎么能贷

可以办理组合贷款,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申请流程: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是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有关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

㈤ 公积金可否一并还组合贷款

如果申请了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可以用公积金还款的。由于各城市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规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确认!

㈥ 关于公积金和银行组合贷款

1、即使你首付差2万,但也不能直接用公积金作购房首付:并不是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用这个“卡”里边的钱直接支付贷款购房的首付款。住房公积金不能够直接用作购房首付款,如果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也就是先“自掏腰包”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2、从去年起,公积金首付已经从30%降到了20%,贷款有最高额度限制,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5万元。所以,单是公积金贷款+首付多数情况下都不够,还需要商业贷款一部分,这叫组合贷款。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最大区别就是贷款利息不同,具体利息情况:
公积金2008.10.09后
一年4.32%,
五年以上4.86%
;商业贷款2008.10.09后下限
一年6.20%
,五年以上6.35%
;以30万、10年期贷款计算,两者的利息情况:
商业贷款要支付:106030.52元
公积金则只有:79377.09元

㈦ 江苏镇江限购规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如何变化

3月24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

一、调整购房补贴政策

1. 停止执行《镇江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方案》(镇政发〔2016〕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的第6、7条政策,即:

第6条.非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和镇江新区)购房,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住建局、市地税局)

第7条.建立优惠房源库。建立商品房(安置房)优惠房源库,鼓励开发企业自愿加入。购房人凡购买优惠房源库中的商品房(安置房),开发企业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再给予购房人5%的优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 修改《实施方案》第5条政策。内容调整为:

加大对各类人才在镇置业的支持力度,凡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见(试行)》(镇政办发〔2014〕152号)文件规定的人才,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金,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享受缴纳契税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㈧ 什么条件才能组合贷款,假如公积金上限是50万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