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
答:公积金贷款需要在贷款日之前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
新政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购买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为:1.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房产。
② 公积金贷款上限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1、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3、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4、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2)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③ 国管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明确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低六成且多贷60万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
变化一: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的调整,是新政的第一个变化。
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变化二: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和此前北京市属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
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变化三:二套房多贷60万
新政此次也同时调整了首付款比例。
首付款方面,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贷款额度方面,首套住房贷款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过25年,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高不得过65周岁。
④ 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国家规定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法定利率: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具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利率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⑤ 国家要求不能拒绝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有何优
公积金贷款优点:
1、公积金贷款的利息低于同期商业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房源面广,二手房对房龄限制较少。
3、公积金提前还贷可以申请提前全部还贷、提前部分还贷,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办理起来很顺利。并且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政策规定宽松,不受时间、金额、次数的限制,借款人随时都可以提前还款,不会收取借款人任何费用,而商业贷款提前还贷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若公积金贷款被拒,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如果开发商拒办公积金贷款,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将责令整改,拒不整改将对其记入信用档案进行扣分,并公示曝光。
若购房者遇到楼盘拒贷,可直接拨打12329公积金热线进行投诉,公积金中心还将与其他主管部门展开联合执法。
⑥ 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是多少
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可达到70年;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可达到30年,且上述贷款期限之和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可达到70年。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⑦ 公积金贷款要达到什么标准才能贷款
一、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补缴的月份不计入此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参与额度计算)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按以下两种方式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其中的较小值为上限,并不得超过相应档次的贷款额度
(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的10倍。借款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
借款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所缴存的新职工住房补贴可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区分新职工住房补贴是否正常缴存的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
1、职工家庭办理头次公积金贷款,套型建筑面积(以下简称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
2、第2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50%,
注1:二手住房以销售价和评估价两价中的较低价作为房屋总价;
注2:商品房以合同房价为房屋总价(不包括装修价),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总价中包含装修价款的,其房屋总价按扣去1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