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是福建省省直公积金的,在八县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只要你是省直公积金 在国内任何地方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只需出具公积金证明即可。。并且要交满半年以上即可。。
② 福建省公积金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买二手房自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 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第六步 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步 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第八步 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第九步 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十步 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2.借款人委托中介公司代办手续。
第一步 客户直接向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咨询,领取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将全套贷款资料提交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由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送市资金中心办理审批。
第三步 市资金中心对贷款资格、额度及年限审批后,发放贷款承诺书。
第四步 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为房屋买卖双方代办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与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签订提供担保的三方协议。
第五步 房屋产权证单证过户后,市资金中心即可发放贷款资金,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开立的存款专户内,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从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第六步 担保公司或中介公司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移交贷款银行收妥归档。
③ 我在福建有用过公积金贷款,在上海买房算首套还是二套呢
首先在上海买房关于首套房、二套房的判定是“认房又认贷的”;
其中“认房”,认的是购房者名下在上海的房子;
“认贷”认的是全国范围内的住宅类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一切以您在中国银行等拉出来的征信报告上显示的贷款记录为准!但凡有过住宅类贷款记录的,在上海购房都是算二套的。
④ 福建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贷30万,20年换,每个月要还多少啊
自己上去计算一下
http://bj.house.sina.com.cn/bjjsq/index.html
⑤ 福建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公积金可以申办异地贷款购房。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二、公积金贷款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
4、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建房交款单据、集资建房或买房协议书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6、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8、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5)福建省公积金贷款买房扩展阅读:
申办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二、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三、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
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四、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五、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六、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⑥ 福建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介绍
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加快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高效率,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