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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1-12-23 02:34:51

1. 申请合肥市直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

您好,按照最新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须知,合肥市公积金的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二十年。

申贷人在合肥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

2.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最多能贷多少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款金额的计算方式:

1、个人最高贷款额45万,夫妻最高贷款额55万;

2、2、可贷金额=缴存基数x0.5x12x可贷年限;缴存基数=申报工资基数=月缴存额/月缴存比例可贷年限=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实际年龄+5岁且≤20年(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且≤30年-房龄。

3、例子:假设某房源竣工日期为2008年1月,现在是2019年2月,则房龄为2019-2008+1=12年(月份零头不足一年按照一年计算,进1法)。例如:小爱同学30周岁,月缴存基数为6000元,则小爱同学可贷年限为60-30+5=35年,且30年-12年房龄=18年,满足所有条件后取最小值,则小爱同学可贷最高年限为18年。可贷公积金金额为:6000x0.5x12x18=648000元,由于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45万,则小爱同学最高可贷18年,45万元。

3. 合肥公积金个人最高或可贷54万元

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今后,合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有望不再局限于个人45万元、夫妻双方55万元。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初向社会公布个贷率,当个贷率连续两个月达到一定区间时,从第三个月开始向社会公布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并从公布次月起执行。预警等级及相应调控措施,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根据三级预警不同的措施,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在0.8-1.2区间浮动,按照目前个人公积金最高可贷款45万元计算,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也将在36万元-54万元区间浮动。

其中,一级预警状态中,70%≤个贷率<85%,资金净流量均衡。这时候合肥市恢复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地购房申请贷款;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

二级预警状态中,85%≤个贷率<95%,并趋于持续上升,当资金净流量快速减少或为负数时,可采取以下措施: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适度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做好“公转商”贴息贷款准备;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0.9。当60%≤个贷率<70%,并趋于持续下降,资金净流量快速放大,可采取以下措施: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1。

三级预警状态中,个贷率≥95%时,调整收紧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暂停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地购房申请贷款;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 实行贷款轮候制; 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0.8。个贷率<60%,资金沉淀并严重过剩,增值收益很低时,可采取以下措施:调整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2。

4. 想在合肥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前提是你缴纳提前半年缴纳了的。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1)借款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借款人所购商品房开发商与建行蜀山支行、工行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借款人常住在合肥市;
4)借款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无征信不良记录;
6)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7)借款人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借款人购房首付款不低于20%;
9)借款人双方无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5. 安徽省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夫妻二人,一人是省直,一人是市直,最高可以贷款多少公积金

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是由公积金账户余额及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来评估的,最高不能超过政策规定下的最高额度。

6.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在个人什么情况下不予放贷

合肥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 .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3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就不能贷款

7. 合肥市 公积金贷款买房

理论上都是6个月。
但安徽都执行1年以上。
合肥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4.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 首付比例不低

8.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目前合肥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55万元。其中,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然后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额度是55万元。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一、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下面条件来计算:

1.申请人的贷款金额不能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

2.贷款额度不高于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3.申请人和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合肥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管理中心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

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8)合肥市人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申请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

申贷人在申请及办理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

参考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查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