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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发布时间: 2021-12-25 07:24:12

A. 衡水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按照规定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规定原文:
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及驻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市实际,经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二、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三、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四、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与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组合贷业务和“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五、开展省内非户籍所在地缴存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住房公积金余额抵冲还贷业务。
六、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七、自2015年度起,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年提取一次。根据我市实际测算得出,夫妻双方提取额度为衡水市区最高每年1500元,其他县市区最高每年1000元。
八、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城镇低保对象、特困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等于或小于90平米的,可每年申请一次一定比例的贷款利息贴息。具体贴息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九、积极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业务,加快推广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手机应用软件、微信等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简化业务手续,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十、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使职工在一就业就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让更多进城务工人员享受这一惠民政策,更好地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
十一、要尽快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2015年6月底前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房地产管理部门产权产籍信息系统对接,10月底前实现与公安部门公民身份信息识别系统、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查询系统对接。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无需自行提供个人信用、产权产籍、婚姻状况等相关信息,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社会成本。
十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B. 我在阜城交的公积金,在衡水买房,想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新房5月交房,

我不是你们那地方的人 我不知道你说的阜城和衡水是不是一个地方,如果你是在外省市交的公积金在本省市是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有就是 你是购买房屋剩余部分用公积金贷款还是自有房屋用于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
如果是购买房屋贷款首先需要开放商跟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你住房公积金必须年满一年以上,最高贷款额度在30万以内,首次购房,当地人,在银行无信用不良记录,只要你满足了这些条件后就可以跟开发商先行签订购房合同,(付首付)合同在房管所备案以后拿备案合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资料到售楼部叫售楼人员填写,还需要开发商盖上公章,期间还要准备 首套房证明(房管所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的男性年满22岁女性年满20岁还要开未婚证明,(在当地民政局开),收入证明,资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
如果你是用住房公积金房屋抵押贷款的话,就需要开发商和开购房证明以及担保证明。同时也需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首套房证明,单身的单身证明这些。
很多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的程序是不一样的,但是大体上是一致的,详细的你可以直接咨询下你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C. 我刚刚在衡水市住房公积金才提交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一般多少天能批下来

银行给你打电话就批下来了,审核完了有与额的话就给你批了。一般是一个月时间

D. 我是河北衡水人,在天津上班有住房公积金,我想回衡水买房子,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