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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南昌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贷款吗

发布时间: 2021-12-25 13:25:21

A. 南昌公积金如果想急用,不知怎么提取啊

小保君根据以往经验总结以下方式,可参考:员工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审核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管理部对个人账户信息审核录入,首次提取还会为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印章。确认后,需要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核对无误后划拨资金,款项3个工作日内划入员工个人储蓄账户。个人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都是一样的,不明白可以尽管问小保君。

B. 南昌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我是一名给南昌市住房公积金做软件的技术人员,像您这种情况是不允许提取公积金的,其实公积金本身是你自己的钱,你不用担心这钱会怎么样,那钱就相当于村在你的户头上,除了你以外,谁都动补了的,永远都是你自己的,只不过是要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C. 南昌要想提取公积金,不知要哪些流程

南昌如果要提取,估计可以。

D. 提取南昌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又什么规定吗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 在南昌应该怎么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在南昌如果想提取,是行的。

F. 南昌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且手续齐备、合法;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
3、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已在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5、购买住房的,需已付清了购房价格30%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已完成建设投资30%以上;
6、借款人同意用所购、建的住房及其他价值相当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或提供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的保证方式进行担保;
7、借款人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二、贷款材料
1、《贷款申请书》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申报审批表》;
3、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如未婚提供单方身份证);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
5、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如未婚只需单方)及借款人工资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6、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提供抵押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产权共有权人居民身份证;质押贷款的提供质押凭证及质押物所有人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G. 南昌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

南昌个人公积金可通过柜面提取或协议提取进行提取

一、南昌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Step 1 :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材料

  •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 现金(转账)支票

Step 2 :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并提交材料

  • 有关证明材料

  •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 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

Step 3 :有关部门审核材料

打印《受理回执》

Step 4 :提取金转入账户

二、提取方式

(1)柜面提取

  • 申请人(产权人、产权人配偶)与直系亲属可在购房两年内在柜面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并计算)

  • 柜面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一年内帐户余额,提取资金转帐至本人银行卡帐户内

(2)协议提取

  • 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后,当日 (本人)再与管理中心签订购房按年委托提取协议

  • 从协议签订有效日起,管理中心从下一年度开始每年按协议约定的年度对应月(协议签订月)为申请人代办一次提取手续,提取资金转帐至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帐户内

  • 协议签订后,不能再以该套住房申请柜面提取

三、办理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

(2)《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3)购房首付款发票

(4)《居民身份证》原件

(5)《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未婚不必提供)

四、温馨提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 24 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以上内容来源于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H. 我在南昌用公积金贷款之后,能否还能对公积金进行提现

员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后,只要满足提取条件依然是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的。但是员工需要保持公积金正常缴纳。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