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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公积金还组合贷款

发布时间: 2021-12-26 16:23:16

Ⅰ 组合贷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申请组合贷款后,是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可以提出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Ⅱ 组合贷可以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吗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你会发现,在改变自己生活状态的情况下购买一些个房屋,因为资金紧张,这个时候需要进行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两种组合,这个时候相对应来说组合贷款也是可以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可否还商业贷款,其实相对应来说这种在操作问题上也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首先就是你的这两种贷款都已经正常审核通过并已经发放,这个时候公积金在申请使用的时候一定要在公积金贷款以前不能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任何资金,相对应来说容易造成你的公积金审核不通过审核通过以后,这个时候只需要把公积金账号绑定微信或支付宝,然后在里面上传你的身份证信息,然后再绑定一张银行卡,这张银行卡最好就是你的这个还款资金的银行账户,然后把这个资金提取到这个账户里面,相对应该说银行会在每个月的扣款日期之内,把你这个银行卡里的资金转走就可以了,正常使用是没有问题的。

Ⅲ 公积金可否一并还组合贷款

如果申请了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可以用公积金还款的。由于各城市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业务规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确认!

Ⅳ 组合贷款怎么取公积金

这是线下办理问题,提供材料去银行办理:

1、提取申请人偿还组合贷款本息期间;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已下发;

3、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须预留1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

4、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须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还贷协议。

办理要件:

1、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

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4、《契证》(无《契证》的,须提供纳税申报表);

5、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6、银行还款凭证;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提公积金还组合贷款扩展阅读

申请流程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是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有关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人应先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商业银行凭借款人相关证明材料代借款人向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公积金受托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期限等,同时通知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商业性贷款额度、期限等。

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贷款金额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Ⅳ 公积金可以同时偿还组合贷款吗

不可以,

组合贷款申请条件是:

  1. 贷款申请表;

  2. 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 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 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 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 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 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 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 商业贷款合同;

  11. 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Ⅵ 请教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

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满12个月之后申请,以后每年申请提取时间为首次还款对应月份或之后月份申请一次,提取不超过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商贷:可以在取得产权证以后去提首付,然后还款满一年在提取月供(中间间隔12个月即可)。
公积金贷款:只能提取月供。

Ⅶ 关于组合贷款提取公积金的问题

5月25日
15:19
我想如果你是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可以赁着产权证在一年内都可以前去提取公积金。只是如果你要做公积金按揭,那么必须按下面第2条办理: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另:对于是否可以用杭州公积金贷款,正常而言一个人只能缴交一个公积金帐户,如果你在上海交了半年,那么正常而言你的杭州公积金就停交了,按规定,如果没有及时,连续的缴存公积金的话,你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是不能批准的。
除非你杭州的公积金在你在上海缴纳公积金期间也都有定期准时的缴存。

Ⅷ 组合贷款后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提取出来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