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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潍坊在哪提取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1-02 00:36:03

1.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儿谁能提供一下地址

1、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2层
2、综合服务大厅地址:高新区东风东街6206号(市投资大厦一楼原香槟酒店)。详情请拨打12329服务热线咨询。

2. 潍坊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多长时间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贷款结清后,您就不能继续提取公积金了。2、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因其他原因支取公积金(据说装修和大病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您要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长期住房储金。对单位来说,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利于改变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方式,形成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同时享有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对职工来说,有如下好处:
(1)在职工工作年限内,住房公积金不仅仅由职工本人按其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而且职工所在单位也要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这两笔钱作为住房公积金储存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计算利息,且连本带息全归职工个人所有。
(2)它相当于职工为自身的住房消费作储蓄。虽然平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像银行存款那样自由支取,但在购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则可在政策规定的频率及限额内,等同存款一样支取使用。
(3)职工退休时,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本息结余可一次性结算支取,相当于一笔养老金。
(4)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住房时,可以享受较普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低1个多百分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规定比例内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因此可以获得税收优惠。住房公积金的建立为职工建立了一种自我保障机制,增强了职工解决自身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水平的能力。调整了职工消费结构,确保了职工住房消费支出,有利于扩大住房消费,增加住房有效需求,为加快住房商品化进程、加快住房建设奠定了经济基础。

3. 用潍坊住房公积金贷款里面的公积金还能提取吗

可以还贷提取

4. 潍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什么地方

潍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潍坊市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岔路口阳光大厦22楼西厅

5. 潍坊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绑定的银行账户(卡或折)、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 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职工、职工的配偶和子女、职工和配偶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与患者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其他材料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提供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二)购买二手住房的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三)购买公有住房的须提供公有住房出售明细表、购房票据,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四)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交款发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

(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须提供房管部门认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证明、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六)购买人民法院拍卖的罚没住房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住房的,须提供法院出具的涉及拍卖成交法律文书、拍卖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购房票据;

(七)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提供县及以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建造、翻建住房证明、购房人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证明以及建造、翻建费用票据;

(八)大修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及房屋大修费用的票据。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根据职工公积金贷款信息办理;

(二)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本市以外其他公积金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首次办理提取时须提供借款合同、上月还款凭证,后续提取须提供上月还款凭证。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须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住住房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及家庭工资收入证明。配偶无收入的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无收入证明,职工单身的须提供提取当月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

4、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须提供退休证或退休申请审批表。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须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及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调离本市的, 须提供工作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文件、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

6、失业的, 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须提供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8、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无力重组,职工不做分流安排的, 须提供法院等部门的有效法律文件。考取研究生并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须提供《入学通知书》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须提供提取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职工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证明。

10、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的, 须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潍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或付款凭证、能证明职工与患者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关系证明。

11、职工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范围的, 须提供所在居委会盖章的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复印件及相关损失证明。

12、职工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6. 在潍坊市区可以在哪里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

一 潍坊市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二 开发商或二手房房东接受公积金贷款
你就可以公积金贷款

7. 有潍坊公积金购房贷款,公积金是不是可以随时提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