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利息的支付方法三种方法有什么不同
一、区别:适用于的对象不同
收款法,是在借款到期时向银行支付利息的方法,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大都采用这种方法加息;
贴现法,是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部分,而到期时借款企业则要偿还贷款本金的一种计息方法。采用这种方法,企业可利用的贷款额只有本金减去利息部分后的差额,因此贷款的实际利率高于名义利率;
加息法,是银行发放分期等额偿还贷款时采用的利息收取方法,在分期等额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要根据名义利率计算的额利息加到贷款本金上,计算出贷款的本息和,要求企业在贷款期内分期偿还本息之和的金额。由于贷款分期均衡偿还,借款企业实际上只平均使用了贷款本金的半数,却支付全额利息。这样,企业所负担的实际利率便高于名义利率大约1倍。
二、常见的还款方式,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利息则是根据借款人剩余本金的多少计算得出。不同的还款方式决定本金归还速度的快慢,由此导致支付利息总额的不同。一般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
1、等额本息还款。这是目前最为普遍,也是银行推荐的还款方式。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即把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采用这种还款方式,每月还相同的数额,操作方便,每月承担相同的款项也方便安排收支。
2、等额本金还款。这也是目前银行较为普遍的还款方式。借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这种还贷方式适合目前收入较高,但是已经预计到将来收入会减少的人群。
(1)项目贷款利息支付方式扩展阅读
利息(Interest)是资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资金而取得的报酬,它来自生产者使用该笔资金发挥营运职能而形成的利润的一部分。是指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其计算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存期x100%
银行利息的分类
根据银行业务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银行应收利息和银行应付利息两种。
应收利息是指银行将资金借给借款者,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它是借贷者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也是银行利润的一部分。
应付利息是指银行向存款者吸收存款,而支付给存款者的报酬;它是银行吸收存款必须支付的代价,也是银行成本的一部分。
Ⅱ 一般工程付款方式有哪些
我国目前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第二种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第三种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第四种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还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第五种,是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Ⅲ 单位直接支付贷款利息如何处理
如果领导批准予以支付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这就涉及到现金流量
如果领导没有批准,意味着不予支付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 这就不涉及现金流量
Ⅳ 项目建设期利息如何计算
建设期年贷款利息=(年初累计借款+本年新增借款÷2)×实际年贷款利率
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建设期利息主要是指在建设期内发生的为工程项目筹措资金的融资费用及债务资金利息。建设期利息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可按当年借款在年中支用考虑,即当年借款按半年计息,上年借款按全年计息。
建设期利息主要是指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内发生并计入固定资产的利息,主要是建设期发生的支付银行贷款、出口信贷、债券等的借款利息和融资费用。
建设期利息应按借款要求和条件计算。国内银行借款按现行贷款计算,国外贷款利息按协议书或贷款意向书确定的利率按复利计算。为了简化计算,在编制投资估算时通常假定借款均在每年的年中支用,借款第一年按半年计息,其余各年份按全年计息。
当总贷款分年均衡发放时,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可按当年借款在年中支用考虑,即当年贷款按半年计息,上年贷款按全年计息。
建设项目的借款利息在建设期内的一个计息周期进行计算,但没有在该周期进行偿还,该借款利息的金额将进入建设期内的下—计息周期作为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即复利计算,以此类推,直至建设期结束。按照复利计算的原理,项目在建设期内的全部借款利息没有偿还,一直挂账到建设期结束时或者到项目经营期中去偿还。
建设项目的借款利息在建设期内的一个计息周期进行计算,并在该周期进行了偿还,该借款利息的金额不再进入建设期内的下一计息周期作为借款本金计算利息,下一计息周期的计算利息的借款金额只有实际发生的借款本金额,即单利计算,以此类推,直至建设期结束。按照单利计算的原理,项目的建设期借款利息在建设期内应该或者已经偿还。
Ⅳ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有哪几种
支付方式: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5)项目贷款利息支付方式扩展阅读:
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应遵循如下要求:
1、工程量的确认
根据有关规定,工程量的确认应做到:
(1)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2)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第8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工程师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合同收入的组成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工程进度款支付作了如下详细规定:
(1)工程款(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 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须明确延期支付时间和从发包方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
工程进度款-网络
Ⅵ 什么项目可以分期,怎么分期付费方式
像口腔,牙齿,整形,健身之类的在美分期都是可以申请分期付款的,官网有的。
Ⅶ 银行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收款法。是在借款到期时向银行支付利息的方法。银行向工商企业发放的贷款大都采用这种方法收息。
(2)贴现法。贴现法是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部分,而到期时借款企业则要偿还贷款全部本金的一种计息方法。采用这种方法,企业可利用的贷款额只有本金减去利息部分后的差额,因此贷款的实际利率高于名义利率。
(3)加息法。加息法是银行发放分期等额偿还贷款时采用的利息收取方法。在分期等额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要将根据名义利率计算的利息加到贷款本金上计算出贷款的本息和,要求企业在贷款期内分期偿还本息之和的金额。由于贷款分期均衡偿还,借款企业实际上只平均使用了贷款本金的半数,而却支付全额利息。这样,企业所负担的实际利率便高于名义利率的大约1倍。
Ⅷ 融资费用支付形式不同点,体现在哪里
分期付款买方向卖方提供的信用融资支付本金和利息。融资租赁买方向资本方提供的信用融资支付租金,租金中包含本金和利息。两种融资方式的利息根据融资条件确定,没有哪种形式高,哪种形式低之分。
Ⅸ 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是可以贷款 首付
在购房过程中,虽然房屋面积,户型设计,交通环境,小区配置都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可更多的人关心的问题还是如何付款?现有的付款方式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及按揭付款。这三种付款方式有什么不同,都有什么区别,您就听小编介绍介绍吧! 一次性付款 在当前持续加息的背景下、一次性付款的好处是减少利息支出,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这种方式操作比较简单,就武汉市目前一次性付款的折扣上来看,一次性付款一般可以从销售方那里得到2%-5%左右的房价款优惠。 另外,对于购买期房的人来说,一次性付款还有可能加大你的购房风险,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甚至工程“烂尾”(工程因资金不足等原因无法完成交付使用,武汉市前几年出现的烂尾楼不在少数),那么你就有可能损失更多的利息,甚至全部打了水漂。因此,一次性付款适用于购房者资金充足、开发商信誉良好且是现房的情况下。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也建议您最好付全款的90%,以备不测。 分期付款 相对来说,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尤其对于武汉市基本上都以期房预售为主,购房者可以按工程形象进度分几次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直至自己的商品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 采取这种付款方式建议我们的亿房网友还应把握以下几点: 分期付款建议在购买期房时采用。购房人交付首期款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契约,房屋交付使用时,交齐全部房款,办理产权过户。购买现房分期付款的情况。建议房屋的交付与房价款支付不同时进行,房屋交付在前,现金支付完毕在后。 分期付款与一次性付款比较,其短处是由于利率高,因此房款额加在一起会高于一次性付款的金额。不过,可降低资金成本,如果我们将通货膨胀和个人收入增长率及支付能力综合起来比较,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来讲还是更加合算一些。 在这里我们建议网友,分期付款这种付款方式一般要在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根据项目开发的进度,分阶段交付房款,在房屋交付使用时,只留一小部分尾款最后付清。这样做的好处是,购买方可能用房款督促、制约开发商按约定的时间开发建设项目,同时购买方也可缓解一次性付款的压力。 按揭付款 通常情况下,按揭付款可以分为三种: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组合贷款。因为这三种贷款是目前购房贷款的主流,所以我们着重介绍这三种贷款。 1、 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 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又称“按揭”,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才能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向银行申请。 1)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对象和条件(商业银行贷款条件): (1) 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的居住身份证明; (2) 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 有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造、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本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最高可达购房费用总额的80%(武汉市多数为70%),具体的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经济状况和抵押物的审查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