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贵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月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总额×12个月)×50%×借款年限。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4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倍。计算公式中“职工(夫妻)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贰』 贵阳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提高额度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金额要具体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二、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同时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追加首付。
三、对已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办理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含),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5%,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职工可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倍。计算公式中“职工(夫妻)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叁』 在贵阳住房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怎样办理
携带以下材料到贵阳住房公积金大厅办理即可。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有共同购房人的需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补充资料)》;
2、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3、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婚姻关系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离异的需填写未婚或未再婚声明书;
5、借款人配偶属省直部门的需提供省公积金缴存证明;
6、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用报告;
7、《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
8、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时间不足12个月的申请人,还需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10、原商业贷款余额清单(须有最近6个月的还款情况和本月贷款余额)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1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须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其提前结清贷款,并符合办理抵押变更的条件。
(3)贵阳市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无需承担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房屋抵押登记相关费用及由此产生的代办费。
2、申请“置合贷”、“商转公”贷款的职工,无需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支付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提前还款违约金。
3、由置业担保公司受理担保的贷款,不再向贷款职工收取担保费、审查费、按揭服务费。
『肆』 我最高能办多少贵阳公积金贷款
1、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中心规定的还款能力(按最高不超过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的30%测算)和借款年限等予以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倍。
注:计算公式中“职工(夫妻)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应付房款的剩余价款及规定比例,且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50万。
3、个人和单位均按12%缴存比例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信用等级良好、具备较强还款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伍』 贵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有: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借款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借款人的职业及经济收入情况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提供《贵阳市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和《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售房单位公章);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期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陆』 贵阳市公积金缴存多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需要借款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公积金。
一、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的居住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件;
2.连续缴纳过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缴纳公积金的时间要长于一年时间;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工作正当,职业正式,经济良好,收入稳定;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证明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材料有:
1.如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第二代身份证件、居民居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证明,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借款人允许同意作为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有效文件和资料,以便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