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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

发布时间: 2021-10-30 17:53:21

① 黑龙江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去哪个银行

去年就咱黑龙江没有生源地贷款,我问了好久,后来到了学校银行工作人员说黑龙江没有生源地贷款,不过现在不知道有没有,你可以打电话到教育局或当地中国银行问一下

② 怎样办理生源地贷款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本合同所附回执是本合同项下重要凭证,特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③ 2010年黑龙江省在外地的学生怎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08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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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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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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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本合同所附回执是本合同项下重要凭证,特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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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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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关申请材料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2)申请书不能涂改。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
注意: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
(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要计算出其父母分担(外)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支出。
已结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
(7)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中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
(8)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1)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备注:
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
2.各复印件应清晰。
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
5.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④ 黑龙江省国家开发银行学生生源地贷款怎么办理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具体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学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四)借款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借款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⑤ 生源地贷款的办理

一、办理助学贷款所需的材料
高三新生:
1、所在高中打印的申请表2份(学校盖公章、借款人签字捺印)。
2、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及复印件1份
高校在校生(本省):
1、所在高校打印的申请表2份(学校盖公章、借款人签字捺印)。
2、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及复印件1份。
外省在校生:
1、所就读学校出具的贷款证明(证明是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且今年没有办理过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要学工处或学校盖章,院系的章不行(复印一份)。
2、如果是首次办理助学贷款需出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不是首次办理的不需出示贫困证明。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份
5、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及复印件1份
2011年“专升本”、“本升研”的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专升本”本科录取通知书或“本升研”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如果是首次贷款的学生,还需要共同借款人所在户籍的村居会或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家庭贫困证明(附表)。如果不是首次贷款的学生不需到民政部门开贫困证明。
2011年高校录取的特殊新生:
错过了高中学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时间阶段,即没有取得贷款资格,但因家庭突发事件,如“火灾”、“车祸”、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贫困需要贷款的学生。
需要材料:火警、交警等特殊情况的相关证明、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户口、共同借款人(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共同借款人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家庭贫困证明(附表)。
备注:1、学生和学生的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
2、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同时复印在1张A4纸上,复印2份。
3、户口复印件:学生户口,共同借款人户口,上下排放复印在1张A4纸上,复印1份。
特殊说明:以上条款中的共同借款人的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共同借款人的年龄在25—60
你的问题有点笼统,若能具体点就更好啦!

⑥ 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截止

生源地贷款截止日期为: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

1、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第十五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并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借款学生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借款学生须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的证明);

(2)提供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3)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学校在收到借款学生的借款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书内容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在初审合格的学生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编制《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一式二份,一份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留存,一份交经办银行);

4、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报送的借款人申请材料后,于2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后同意发放贷款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交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人办理有关手续。未成年人须按经办银行规定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贷款合同上签字认可;

5、经办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等材料后,经审核无误,编制放款通知书,并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

(6)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扩展阅读:

1、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诚实守信;

(6)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2、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确定后,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及担保手续。

3、在借款期间转学的学生必须由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生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生还清借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办理其转学手续。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期间,如违反经办银行有关规定,经办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

⑦ 我是云南的,在黑龙江省上学,我想申请生源地贷款,请问具体都需要哪些材料

准备给分吧,当然,如果有不同之处,以今年当地教育局的为准。
1.新生申请资料

①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份,学生户口簿页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③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④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2份);

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代贫困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⑥授权委托书(共同借款人授权学生2份,学生授权共同借款人2份,经授权后,再次申请贷款时只需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办理)。

2.在校学生首次申请

①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②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份,户口簿页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③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④高校鉴定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⑤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2份);

⑥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代贫困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⑦授权委托书(共同借款人授权学生2份,学生授权共同借款人2份,经授权后,再次申请贷款时只需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办理)。

3.续贷学生申请

①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2份);

②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③高校鉴定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④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⑧ 黑龙江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弄啊,求指点

别听楼上的 黑龙江的不是开发银行 而是哈尔滨银行
你去你们当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我记得齐齐哈尔是成立了,要是没成立就去市教育局办理就行 不过你真得抓紧 好像快截止了。
你填好家庭情况表(或者是先去助学中心 省得有些章还得跑2次) 户口 身份证(监护人的也要) 照片 然后去助学中心拿审批表之类的 他们会告诉你如何办理 网上的表格咱们黑龙江用不了 你得抓紧 还有必须得你本人和你的监护人也就是担保人(也就是你得父母,如果离异你的抚养人去就行 不过得拿着离婚证明)一起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