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少数民族 有优惠政策没
婚龄规定:
由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殊的人口状况、经济状况和社会文化差异,《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根据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如新疆、内蒙古和西藏等自治区都把结婚的最低年龄变通为女18岁,男20岁。 民族乡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促进民族乡的全面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于1993年8月29日颁布了《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对民族乡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1)在政治方面。民族乡人民政府配备工作人员,应当尽量配备建乡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和指导下,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和提供优惠待遇,引进人才参加本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调派、聘任、轮换等办法,组织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等到民族乡工作。民族乡人民政府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在本行政区域各族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的教育,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在经济方面。民族乡人民政府应该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地积极推进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财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优待民族乡的原则确定,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当给民族乡安排一定的机动财力。乡财政收入的超收部分和财政支出的节余部分,应当全部留给民族乡周转使用。信贷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乡用于生产建设、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用品生产方面的贷款给予照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税收管理权限,可以采取减税、免税措施,扶持民族乡经济的发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分配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专项资金及其他固定或者临时专项资金时,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乡给予照顾。民族乡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管理和保护本乡的自然资源,并对可以由本乡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在依法开发资源、兴办企业时,应当照顾民族乡的利益和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在配套加工产品的生产和招收当地少数民族人员方面做出合理安排。
(3)在文化方面。民族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兴办小学、中学和初级职业学校;牧区、山区以及经济困难的民族乡,在上级人民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可以设立以寄宿制和助学金为主的学校。民族乡的中小学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中小学,其教育行政经费、教职工编制可以高于普通学校。在上级人民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积极开展扫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有关大中专院校和中学中设立民族班,尽可能使民族乡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入学。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帮助下,民族乡应当加强开展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工作,组织和促进科学技术的交流和协作;创办广播站、文化馆(站)等文化设施,丰富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保护和继承具有民族特点的优秀文化遗产;发展医药卫生事业,扶持民族乡办好卫生院(所),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医疗保健人员,加强对地方病、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民族乡应当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搞好优生优育优教,提高人口素质。
“十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优惠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在“十五”期间对民族贸易网点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继续衽流动资金贷款优惠利率、技改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三项政策。
具体的讲,这三项优惠政策贯穿于流通和生产两大领域。流通领域泛指由国家确定的民族贸易旗(县)内的商业、供销、医药、新华书店等经营性企业,我们习惯称之为民贸企业。具体优惠政策为:(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对民贸企业贷款衽比正常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政策。优惠利率的范围限于民族贸易旗(县)内商业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经销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民族贸易旗(县)乡镇以下的基层民族贸易网点、医药公司、新华书店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经审查批准的担负民族贸易旗(县)供应任务,并列入国家民委指定的送工业品下乡的省、地级民族贸易公司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二)、对民族贸易旗(县)内商业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新华书店等民贸企业进行民贸网点建设所取得的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贷款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根据贷款条件自主审批发放,利息补贴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承担50%。(三)、对民族贸易旗(县)的民族贸易企业和供销社企业销售货物,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先征后返50%,对旗县以下(不含旗县)的民族贸易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生产领域泛指由国家确定的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我们习惯称之为定点企业。具体优惠政策为:(一)、对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生产贷款衽比正常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政策,范围限于按《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进行生产的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二)、对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进行民族用品生产技术改造所取得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给予贴息,贷款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根据贷款条件自主审批发放,利息补贴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承担50%。
㈡ 少数民族贷款,名下有两家有限公司,没有实质性抵押物,用营业执照贷了200万,这是什么业务
当然可以了,我就做了,
㈢ 少数民族店面贷款有什么政策
这个具体要问你当地的信用社,他们可能会有一些鼓励和补贴政策。
㈣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少数民族不能贷款买车不理解啊
不是少数民族不能贷款买车,是担心你借了不还,所以不能贷款。
㈤ 少数民族买车是不是免各自费
楼主,没有补贴
前两年是国家为了刺激消费,
采取的临时优惠,
各民族并没有区别,
反而规定少数民族买车贷款不容易
很多公司都不会给少数民族贷款
公司方面给的解释是 比较容易逾期
而且不容易把钱追回来
其实说白了就是 他们还钱的几率要比较低 而且钱还要不回来
㈥ 少数民族购车购制税是多少
少数民族在购置税上没有优惠,购置税是百分之8.7左右
㈦ 现在少数民族还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婚龄规定: 由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殊的人口状况、经济状况和社会文化差异,《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根据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如新疆、内蒙古和西藏等自治区都把结婚的最低年龄变通为女18岁,男20岁。 民族乡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促进民族乡的全面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于1993年8月29日颁布了《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对民族乡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1)在政治方面。民族乡人民政府配备工作人员,应当尽量配备建乡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和指导下,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和提供优惠待遇,引进人才参加本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调派、聘任、轮换等办法,组织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等到民族乡工作。民族乡人民政府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在本行政区域各族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的教育,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在经济方面。民族乡人民政府应该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地积极推进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财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优待民族乡的原则确定,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当给民族乡安排一定的机动财力。乡财政收入的超收部分和财政支出的节余部分,应当全部留给民族乡周转使用。信贷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乡用于生产建设、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用品生产方面的贷款给予照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税收管理权限,可以采取减税、免税措施,扶持民族乡经济的发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分配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专项资金及其他固定或者临时专项资金时,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乡给予照顾。民族乡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管理和保护本乡的自然资源,并对可以由本乡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在依法开发资源、兴办企业时,应当照顾民族乡的利益和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在配套加工产品的生产和招收当地少数民族人员方面做出合理安排。 (3)在文化方面。民族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兴办小学、中学和初级职业学校;牧区、山区以及经济困难的民族乡,在上级人民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可以设立以寄宿制和助学金为主的学校。民族乡的中小学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中小学,其教育行政经费、教职工编制可以高于普通学校。在上级人民政府的帮助和指导下,积极开展扫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有关大中专院校和中学中设立民族班,尽可能使民族乡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入学。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帮助下,民族乡应当加强开展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工作,组织和促进科学技术的交流和协作;创办广播站、文化馆(站)等文化设施,丰富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保护和继承具有民族特点的优秀文化遗产;发展医药卫生事业,扶持民族乡办好卫生院(所),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医疗保健人员,加强对地方病、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民族乡应当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搞好优生优育优教,提高人口素质。 “十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优惠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在“十五”期间对民族贸易网点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继续衽流动资金贷款优惠利率、技改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三项政策。 具体的讲,这三项优惠政策贯穿于流通和生产两大领域。流通领域泛指由国家确定的民族贸易旗(县)内的商业、供销、医药、新华书店等经营性企业,我们习惯称之为民贸企业。具体优惠政策为:
㈧ 有谁知道关于少数民族在国家政策上都有那些优惠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http://218.194.89.144/06sj/mzfx/jiaoan/8.htm 《民族法学》教案 第八章 少数民族经济法律制度 你可以参考一下,看能不能帮到你。
㈨ 为什么少数民族很难贷款
银行最大的功能是提供货币的存储与流通,同时也是全国最大的贷款(快速审批秒下款)服务金融机构。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需求的资金越来越大,贷款也越来越被人们接受。但不少贷款人却抱怨,银行贷款越来越麻烦,越来越难!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关于盈利问题。
银行业务种类比较简单,盈利可以分为净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其他非息收入。净利息收入是主要收入来源,银行的主营业务就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通常大家所说的“利差”是这贷款利息(快速审批秒下款)收入和存款利息支出这两部分,而这两大部分的收入占银行总收入的大部分比例。还有一种是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就是我们常说的中间业务收入,常见的内容包括结算汇兑手续费、代理费、顾问咨询费、管理费等
关于还款问题。贷款从银行角度来说,也是一种风险投资,把钱借出去了,还要考虑是否能收回来。对于收入不高,征信有瑕疵的借款人,银行审核就显得十分谨慎了。相反,银行更倾向于生意场上的成功人士,因为他们征信良好,同时贷款后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去支撑还款。
抛开其他审核因素,没有充足的还款来源或者是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还款,不管是银行还是其他金融借贷机构都不会通过你的贷款申请。
关于风险问题。一般贷款都是需要担保,而担保大多为房产抵押为主。
关于竞争问题。银行贷款审批评估的是现状,不是预期,很多小企业甚至是个人都因为各种问题被拒之门外。相对于传统银行贷款审批程序繁琐,办理时间长,而人们的贷款需求越来越多,其他金融机构迅速崛起
银行的门槛高,这个是不言而喻的。每家银行有着不同的审核标准,大家的审核侧重点也大不相同,毕竟银行不是慈善机构,它需要核算是否有盈利,是否存在合适抵押物或足额担保,它需要将贷款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