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买房时,该房已进行土地抵押是什么意思
开发商售房陷阱之一.开发商将建造楼盘的土地抵押给银行或用来抵债的行为.
Ⅱ 房屋预售证出现该宗土地已抵押登记时,购房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买房要注意很多问题。 首先签约时应注意的事项: 1、 楼层描述说明 2、 保证多久产权证到手 3、 所有涉及到的证件复印附上 4、 签字人委托书正本副本 5、 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6、 要求查附上面积测定证明 7、 会所同时使用。否则罚款; 8、 大堂规格 9、 广告做附件 10、 审查开发商的资质、销售资格 11、 地上物的排他权、房屋结构、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价款及付款期限、房屋及产权证书的交付时间、质量条款、保修责任等关键内容更应审慎对待, 12、 如果打算采用向银行贷款按揭的方式购买期房,应当考虑到贷款不成的情况,因为银行在放贷前既要审查楼房的建设情况、也要审查贷款人的资信和还贷能力。因此,事先在补充协议中约定贷款不成时买卖契约可因此解除,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购房人不会再为追索已付的首付款而耗费精力。 13、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14、 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5、 中心花园面积、泳池确认入合同 16、 查五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是否出让、土地的批准文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五证分别是: a.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开发商已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房屋的规划已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 c.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允许在该土地上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d.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允许该项目的工程进行施工建设; e.销售许可证,允许销售该房屋. 开发商证明上述五证是真实有效且未经修改的最后版本,任何修改都必须即使通知我方,我方保留权利。 17、 比如要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被银行抵押、预售许可证上包不包括房地产商正在出售的房屋,并且还告诫买房人只看“五证”不够,还要了解房地产商有没有资质、了解小区的整体规划、了解要买的房是否已被房地产商抵押…证实无抵押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和预售管理办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都没有提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查这个许可证列明的规划建设单位是可以申请更改的,通过看此证和查规划并不能保证买房人所买房屋的规划环境不会改变。 2.有预售许可证没有土地许可证售房的不止一两家,按建设部相关规定和合同示范文本,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的就可以出售。批准文件真伪和有效性,普通买房人更难辨别。 3.按我国抵押法的相关规定,有抵押的不等于不能转让(出售),经抵押人同意,被抵押物一样可以转让(出售),在实际操作上房地产商将土地抵押换取贷款对加快房屋建设不一定是坏事,没有周转资金,房子迟迟盖不起来,对买房人不同样是风险? 4.房地产商超许可证面积销售并非从房号上就一定能看得出来,最近北京某小区的面积纠纷实际上是房地产商在公摊上做手脚,所有房号都包括在许可证范围之内,当时从许可证上很难看出破绽。 5.没有强制性法规要求房地产商在售房时必须向买房人出示“五证”正本,售楼人员经常给买房人出示的都是影印件,如果房地产商在影印件上做手脚,买房人还是防不胜防。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买房人保护自己的方法只能从合同入手,将风险“转嫁”给政府,和房地产商的合同在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中约定清楚:“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合同在政府做完备案登记后__天内。”这样所有查证手续都由政府完成,将来出什么问题也由政府负责。目前法院判定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的惟一标准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银行能否给买房人发放贷款的前提同样也是合同有没有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对于居住环境特别关心的买房人则最好从合同的补充协议入手,要求房地产商注明光照、房子间距等条件,这比去查将来可以变更的规划来得更实际一些 18、 用电负荷 19、 道路不得收费 20、 环保家装无异味 21、 产权年限 22、 房产允许抵押、置押 23、 垃圾何处处理 24、 万分之一违约款太低 25、 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收房时一定要查看相应的法律文件(一表二书等),避免因入住行为造成既成事实给自己带来被动。 26、 确认楼层和楼号的描述 27、 开发商对赠送的产品质量负责。 28、 要开发商承诺工程进度便于破产前打官司 29、 可否写两人所有,开发商对产权不得抵押 30、 印花税双方出 31、 土地使用税
Ⅲ 开发商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土地还可以抵押给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吗
可以。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所以有权处分该房地产的部门可以设立抵押权。
银行需要注意的就是房地产的所有人是否有处分权,特别注意该房地产是否属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只要不构成抵押无效,都可以实现抵押权。
(3)购房土地已经抵押贷款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 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
Ⅳ 房屋产权证已在银行做了抵押贷款,土地使用证还能贷吗
房屋产权证已在银行做了抵押贷款,同一套房屋的土地证是办理不了贷款的。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是,房本和土地证已经在银行办理抵押了。但是按揭的房产是可以申请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
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
经银行同意,卖房人与买方进行房产交易,签订购房合同或意向书;
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后,通知借款人审查结果。银行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合同,与卖方签订《楼宇按揭借款补充合同》,卖方将贷款金额不足偿还卖方尚欠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清偿;
借款人委托银行与卖方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手续;
银行取得《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卖方在原贷款网点的按揭贷款帐户及相关帐户,用于偿还卖方所欠按揭贷款本息,剩余款项再划入卖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
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房屋是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准备资料:
与贷款人签订的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
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银行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
经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原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清单;
二次抵押贷款用途证明;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Ⅳ 开发商土地已做抵押的房子还能做按揭贷款吗
不可以的,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是在建工程抵押,购房者是暂时不能再抵押的,需要开发商将该套房子的贷款还清,撤销抵押后,购房者才可以再次抵押的。
Ⅵ 房产开发商的土地已抵押那么房产还能抵押吗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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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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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房产开发商土地已抵押给银行,还能进行商品房预售吗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七条做了明确的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因此商品房在抵押后是可以销售的。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不过对于购房者来说,存在的风险就是开发商到期不能还款银行行使抵押权时,地上的建筑会一起拍卖。
(7)购房土地已经抵押贷款扩展阅读: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
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以财产作为偿债的保证。
郑观应 《盛世危言·银行上》:"闻 英 商汇丰银行……虽有华商股份,不与华商往来,即有殷实 华 商股票,亦不抵押。" 何香凝 《孙中山与廖仲恺》:" 孙先生 在 上海 的住房,也曾作过两次抵押,借若干款项作为军费。" 曹禺 《日出》第二幕:"哦,他还问我银行所有的房地产是不是都已经抵押出去了!"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