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异地公积金长沙购房贷款额度怎么算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凡省内其他中心的缴存人在本中心申请贷款,执行本中心贷款政策。因此长沙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适用于长沙本地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异地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以及异地贷款事项内容如下:
一、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新政策规定,贷款申请人配偶未在长沙缴存公积金的,其公积金缴存情况不列入可贷款额度计算。同时职工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其缴存基数调整不足6个月的,按该职工缴存基数调整前月缴存额计算可贷款额度,调整满6个月以上的(含),按调整后月缴存额计算可贷款额度。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二、明确异地贷款事项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应支持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通知》,新政策明确规定,除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贷款申请人不受户籍限制外,自10月1日起,深圳住房公积金在长沙异地购房,仅限“长沙户籍”且需是“首套自住”。具体如下:
1、长沙、合肥、南昌、武汉:有户籍地的限制,在武汉就业缴纳公积金,如果你是长沙的户籍,是可以用武汉的公积金在户籍地长沙买房的,如果户口不在长沙,那么,武汉的公积金是不可以用于在长沙买房;
2、贵州:仅限在长沙、贵阳两地缴存的职工,且房子买在工作地或者户籍地;
3、广州: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同等计算贷款额度;
4、深圳:需要满足2个条件,一是为个人的首套房,二是房子买在长沙且户籍地在长沙。
B. 长沙市公积金买房以下条件大概可以贷款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②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我市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③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a.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b.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c.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④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望采纳
C.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D. 长沙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长沙市政府2018年6月25日升级楼市调控政策,其中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做出了一定限制。据此,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25日晚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最低可贷20万元的规定。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并且不再区分职工家庭首套房是否有住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全市限购区域范围内适用,自6月26日起执行,凡以前政策规定与新政策不一致的,按新政策执行。6月25日(含)之前已进窗登记的贷款申请按原贷款政策执行。来源:新华网
E. 长沙贷款买房用公积金是不是必须要交满一年
你好:
由于公积金管理政策细则是由各地自行制订的,因此武汉政策与长沙不同,长沙规定了必须缴纳公积金一年以上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附:《湖南省公基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按月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继续正常交纳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不低于购、建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首次购房为20%)。
4、有中心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和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F. 长沙公积金贷款政策
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含异地贷款互通函)城市的缴存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本款“正常缴存”是指缴存单位(职工)根据中心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按月足额(相应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缴存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最近一个月公积金缴存日与申贷日的时间间隔应当不超过两个月。
(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三)企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包括以下情形: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含)以上长期劳动合同的。
2、与用人单位连续3年(含)以上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的。
3、曾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3年(含)以上或连续3年(含)以上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支取,在新单位工作后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4、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
(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仅限于本省范围内,已与我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含异地贷款互通函)城市的缴存职工。包括株洲、湘潭、常德、益阳、湘西、邵阳、娄底、永州和郴州等九个地市(州)。
(五)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与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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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在长沙买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