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源地贷款多余的钱什么时候到账
学生申请了助学贷款,钱会先到达学生的支付宝账户中,但之后会由学校统一划扣,将助学贷款的全部金额扣走。学校在扣除学费、住宿费以后,钱如果还有剩余,会将钱返回到学生的支付宝账户或银行卡中。
学贷款在申请之后,会进行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之后大约20个工作日之后即可放款,一般放款时间都在11月中旬左右。因为贷款是直接打入学校账户中的,如果在扣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后仍有剩余,学校会将多余的钱划至学生账户,具体到账时间根据学校规定而定,一般在12月份左右。
当然每个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同,如果学校扣钱时间比较晚,那么多余的钱返回时间也会延后。
Ⅱ 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多余的钱什么时候给学生
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多余的钱一般都是通过学校返给学生的,你可以问问你们单位的老师。
Ⅲ 生源地助学贷款交完学费后的剩余部分怎么发放,要怎样才能拿到这些剩下的钱呢
去学校的财务支付处检查你的贷款是否到了。如果你到了学校,你将收到一张付款单。剩下的钱通常会退还给你(现金),有些学校直到你大学毕业后才会退还。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学生收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资料,如实、完整填写,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机构。
学校机构对贷款进行初审。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贷款额度和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贷款,受理学生贷款申请。
经办行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
贷款申请经批准后,学校根据经营银行提供的贷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和签署贷款合同和借项收据的任务,并提交给经营银行。
经办行与借款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款收据后20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到开户行指定账户偿还。
(3)生源地贷款多余的钱什么时候发放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完善财政资助大学生的政策体系,增加对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而采取的重要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财政、金融、高校等部门为银行提供一定风险补偿的银行贷款。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大学共同合作,帮助高校贫困家庭的学生。
借阅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时还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弥补在校期间的不足费用,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学生贷款超过120亿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为有效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最长贷款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款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全额财政补贴。
Ⅳ 生源地贷款余额的钱什么时候发急急急~~!!!!
(1)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这种情况,贷款的全部金额6000元(国家开发银行都是贷6000元的,不多不少)是一次性的打入你的支付宝的!所以学校扣点所要扣的钱后,剩下的钱你可以选择留在支付宝或者是提现都行的!
(2)信用社生源地贷款:信用社贷款中明确规定,他们只办理你所在学校的学费加上住宿费的金额,不会有多余的费用,所以再这种情况之下你是没有余额可以用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的!
Ⅳ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9月份开学的,多久可以下发出来,多余的钱什么时候可以退回
11月份下发。剩余钱直接转到你支付宝账户。支付宝账户是回执单上面有。别忘了改密码哟。
Ⅵ 生源地贷款剩下的钱什么时候可以提现
一般会在十一月份剩余的钱打到的助学贷款的账户上,可以选择提现。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6)生源地贷款多余的钱什么时候发放扩展阅读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Ⅶ 生源地助学贷款资金什么时候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情况下11月份逐批发放贷款,贷款资金通过自己的支付宝帐号划到学校帐户。在开行在线系统或支付宝就能查到。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一、申请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人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4.借款人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5.《贷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6.《督促还款承诺书》;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申请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家庭经济困难;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6.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三、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学校初审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2.银行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3.签订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4.与经办理银行签订合同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
5.发放贷款贷款的具体发放细则,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6.贷款偿还借款学生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