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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学生怎么办生源地贷款

发布时间: 2021-11-13 11:01:18

㈠ 怎么还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生还款有关流程
(一)学生正常还款流程:
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毕业两年后按照合同约定开始归还贷款本金。每年正常还款日为12日20日。学生还款流程如下:
1、县资助中心在贷款到期前60日向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到期通知,借款学生也应该主动与其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确认还款金额。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固定还款日10日(12月10日,尽量提前)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个人代理行账户中,并告知所属生源地资助中心。
3、县资助中心在固定还款日5日前将资金统一划转至国家开发银行,并将还款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借款学生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二)学生办理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贷款学生一次性将签订的所有合同中的一个合同上的贷款本息还完,借款学生在每年的1月至10月均可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每月提前还款日为当月20日。流程如下:
1、学生办理当月提前还款必须于上当月1日至9日期间到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申请,填写提前还款申请书。县资助中心在此期间受理学生当月提前还款,并为学生测算提前还款利息。当月提前还款测息的结息日为当月20日。
2、学生在还款当月10日前必须将还款本息资金存入个人在代理行账户,并告知资助中心。
3、县资助中心在提前还款日5日前将资金统一划转至开发银行,并将还款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借款学生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三)考研、专升本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学生毕业后考取研究生或者专升本,需要在毕业当年8 月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合同、学生证等)到当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支付利息。县资助中心受理学生变更申请后,系统中录入相关变更信息,打印《就学信息变更单》,经学生及县资助中心签字确认后生效。如学生继续攻读学位但未及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国家开发银行将按期计算学生个人利息,如学生未按时归还就属于违约行为。

生源地贷款如何办理

一、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生源助学贷款。
二、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由毕业高中、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中的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详细内容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㈢ 如何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①家庭经济确实困难;②借款人信用良好;③学生被中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④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生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⑤符合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为杭州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都可以申请。学生和家长凭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高校缴费通知书、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和资金账号、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到杭州联合银行户口所在地支行办理,咨询电话:96596。 年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50%。每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 相关链接:为托起明天的太阳,圆千万贫困学子的大学梦,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及日常生活费,本行特推出个人生源地助学贷款项目。 个人生源地助学贷款是运用信贷手段,支持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本行服务区域内的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所发放的贷款。 贷款对象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本行服务区域内的经济困难学生。 借款人条件借款人信用良好; 借款人(学生)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 符合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贷款额度 年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一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 贷款期限 每笔贷款最长不超过6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及有关规定执行。 借款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其及复印件; 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 学校缴费通知书; 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和资金帐号;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的发放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申请资料; 本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 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贷款的归还 个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归还实行本金按期归还、利息按季结算的方式。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属杭州联合银行。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㈣ 如何办理学生助学贷款

总体流程:
1.准备国家助学贷款各项申请材料

2.在贷款办设立的咨询点审核贷款必备材料

3.网上填写申请

4.学院辅导员审核

5.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审核

6.学生处统一打印贷款合同、借据,贷款同学自己打印审批表和信息表

7.学生处组织贷款现场,贷款同学签订贷款合同

8.中国银行审核贷款材料

9.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10.每学年开学初续签贷款借据

11.若发生学籍变动(休学、停学、退学等情况)、须提前告知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须
申请终止贷款并还款,学校才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12.学生毕业前办理还款确认、展期等手续

13.贷款同学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利息及本金.
这是我们学校的,你看一下,但愿对你有用。
助学贷款申请必备材料:
一、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二张。(大头贴则由于容易褪色,不能作为档案长期保存,所以绝对不允许交大头贴,只能交彩色证件照)
二、乡、镇、街道及以上级别的民政部门(或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居委会和单位的贫困证明无效,民政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开的贫困证明无效.
贫困证明注意事项如下:
① 证明上须清楚说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措辞含混者不予承认。(比如有的证明写某人无业,而正在读书的同学一般无业,所以这是无效的证明)
②贫困证明中必须包含贷款同学本人的姓名。并注意确保姓名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③农村同学的贫困证明至少加盖乡、镇级别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的公章,城市的至少加盖街道办事处级别的公章。级别更高的区县民政局或者区县政府的证明自然有效,而村委会、居委会、社会事务所(办公室)的章则无效。注意盖章要清晰。
④单位证明无效。仅部分中央直属大型单位相应级别的证明可能有效:新疆、黑龙江建设兵团至少团级;但最好也开出第二点所述有效证明,以免无法获得贷款。
⑤按规定中国银行需收取贫困证明复印件。但经办银行要严把审核关,须验证原件,所以申请时要交贫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建议同学自己保存几份贫困证明复印件,以备奖、助学金等申请所需。)
⑥贫困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三、居民身份证和四川大学学生证复印件。未满18周岁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和贷款申请同意书原件,请注意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姓名、生日等信息必须一致,复印件上姓名、身份证号、签证机关等信息必须清晰可见;说明:未满18周岁者,父母双方都健在的,法定监护人的贷款申请同意书上需父母双方签字和按手印。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也需双方的。
四、父母身份证号码(同时还要父母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邮编、家庭电话等,网上填写时要用);
五、学院签字盖章认可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两份(可以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必须由本人用黑色中性笔在A4大小的信笺纸上书写,注意称谓统一为 “中国银行双流支行”,申请书内应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但不要写出申请金额,申请书须由学院老师签字盖章)。对于研究生,学院还必须写明该生是否自费就读;
六、成绩单(新生须提供高考、考研分数或保送证明)。成绩单必须为A4纸打印,并由学院签章认可,成绩单上要写明自己的姓名、学院、学号,续签的还要注明合同号。根据银行要求,必修课两门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贷款;但坚决不允许出现伪造、隐瞒成绩的现象;原不及格成绩经重修或补考及格后,出示新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可以获得贷款。每学年开学后,都还需要提交上一学年完整的成绩单,以便银行参考决定是否继续提供贷款。
七、在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商业街上的中国银行双流支行四川大学分理处,或者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南门旁的中国银行川大南苑支行开户的存折和借计卡,以及存折内容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需清晰),借记卡可在全国的中国银行网点使用,存折只能在成都本地的中国银行网点使用。学生平时可以使用本借记卡和存折。如密码遗忘,持身份证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找回密码。如有出现存折和借记卡丢失的情况,需重新办理新的存折和借记卡,并立即联系四川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办理帐户更改手续);
八、所有年级的硕、博士研究生同学,都必须提供一份原就读学校的校级学生工作部门开具的以往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院系级学生工作部门的证明无效),或已还清以往在中国银行的贷款证明。
九、户口薄复印件。关于户口簿复印件的说明:户口簿复印件要包括户口薄首页(盖有签发机关公章的那页)复印件、户主那页复印件、贷款同学本人那页复印件。(已经把户口迁到川大的同学,只要其他条件符合,将由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直接联系保卫处开具户口证明。)
十、见证人(辅导员)身份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注:相对于往年的主要变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由一份变为两份(可以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以下情况原则上不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助学贷款条件):

1、已经自筹缴清本学年学费者,本学年不需要贷款
2、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国防生)等有收入者
3、已获得某些数额较大的奖学金,无须缴纳学费者
4、未还清以往国家助学贷款者
5、申请了生源地贷款者

㈤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关于学校的一些费用比如是学费以及住宿费用,直接回划入学校的账户,剩余的生活费用会划入所开立的储蓄账户内用于生活中的消费使用!

㈥ 怎么办助学贷款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第五步: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第六步:贷款的偿还
工作后按月支付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