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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购房者贷款失败要退房

发布时间: 2021-11-16 10:56:44

『壹』 不能办理贷款能要求退房吗

现阶段,由于商品房价格偏高,普遍的购房者都采用银行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购房,而通常在由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者和银行共同参与的楼宇按揭贷款业务中,大多数开发商都承诺某家银行为购房者提供按揭贷款,并在购房协议中约定由开发商为购房者代理该笔贷款的相关手续,但是由于我国按揭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各方缺乏经验,导致各方当事人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因此,并不是每笔按揭贷款申请都能够顺利办理,那么,在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定金或首期房款之后,按揭贷款却无法办理,应该如何处理?

案例:

吴小姐与某楼盘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该房产总价款为五十余万元,合同约定采用七成二十年按揭方式付款。签约之后,吴小姐依约分三期总共支付了30%的房款作为首付款。后开发商通知吴小姐称按揭因故无法办理,开发商并要求吴小姐一次性付清余款,否则没收首付款并解除协议, 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律师点评:

本案涉及的是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的责任承担以及处理问题。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预购的商品房作为抵押物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的付款方式。按揭贷款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多,一般分为按揭人(购房者)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关系,按揭人与银行的借贷关系,按揭人将所购房屋作为按月还本付息的担保所产生的抵押关系,开发商为保证按揭人清偿贷款与银行产生的保证关系。其中,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开发商与银行之间的保证关系的成立条件都是影响银行按揭贷款能否顺利办理的直接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该解释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因故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即未能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责任做出了规定。能否取得购房按揭贷款,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果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开发商手续不齐备或银行认为开发商缺乏保证能力等情况,开发商则应返还首付款并对合同的解除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并不是直接提供按揭贷款的主体,并不具有保证顺利办理按揭贷款的义务,只有开发商在宣传广告或合同中作出承诺保证能够提供按揭的承诺的情况下,如果按揭无法办理,开发商才应该对此承担基于购房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而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因为购房者本身的原因造成的比如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备,或者购房者缺乏还款能力,银行审查认为购房者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予提供按揭,此时购房者要求解除已订立的购房合同,则应当赔偿开发商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比如因国家金融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进而导致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此时,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本金、利息或定金。在此情况下,买卖双方都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首先应该划分责任,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曾经对保证办理购房按揭作出承诺,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按揭未能办理下来,吴小姐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确实是由于吴小姐自身原因导致按揭无法办理,开发商则有权要求吴小姐选择一次性付清余款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吴小姐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则应该赔偿开发商的损失;如果开发商和吴小姐对按揭不能办理均没有责任,因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对按揭无法办理的余款支付方式没有明确约定,吴小姐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首期房款和利息。

提示:

为了防范购房按揭无法办理的风险,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做好两手准备,先充分了解自己的资信能力和贷款政策,然后,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如开发商承诺保证提供按揭,务必将开发商对按揭贷款的承诺写进合同,另外,在合同中明确无法办理按揭之后的付款方式或解决方式,例如购房者可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上写明:“若买受人已经按照银行规定提供了相应的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按揭贷款申请手续,贷款银行拒绝向买受人提供贷款的,买受人可在如下方式中进行选择:一、解除买卖合同,出卖人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退还已收全部房款及利息;二、出卖人选择其它付款方式并享受相应优惠幅度。

『贰』 首付付了 房贷贷款失败该怎么办

如果房子首付交完之后按揭办不下来,会根据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在审理合

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

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

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

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

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

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

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

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

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

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叁』 如何解决按揭买房者要退房

具体要看是什么原因退房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八、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十、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肆』 购房贷款办不了,退房算违约吗

一,这个问题要看购房合同规定的房贷是由谁来完成.
二,购房者自行贷款,无法办理贷款,退购房屋的,属于购房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卖房者(开发商)负责按揭贷款,无法办理贷款,退购房屋的,属于,卖房者(开发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伍』 买房不能贷款可以退房吗

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定金,或者是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却因政策变动导致购房者不能贷款,购房者能退房吗?能否退房需要结合购房者的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判断。 (一)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的处理情况 对于已签订认购合同而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打算解除认购合同的购房者而言,主要的问题集中于定金能否收回。 依《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购房者可依房贷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履行付款义务有障碍即不可以归责于双方的事由为由,主张解除认购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定金。 (二)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处理情况 对于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而言,如打算退房,其主要问题集中于是否需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依《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因为不可归责于购房者的原因导致不能贷款,购房者解除合同的,出卖方不能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商品房退房的具体程序 如果购房者想要退房,买卖双方通过协议、判决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销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并退房的,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二)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三)开发商退还房款。

『陆』 交了首付,如果银行贷款办不下来要怎么退房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八、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十、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退房步骤:
第一步:购房人通过特快专递、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第三步: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第四步: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再有,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