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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购房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 2021-11-25 09:48:16

㈠ 天津滨海新区买房33平米给贷款吗

和面积没有关系,主要是套数的

㈡ 天津买房需要什么条件首付贷款是什么比例

对购房资质界定是从2017年4月开始的:

1、天津本市(含天津集体户口)

以家庭为单位可以在市区拥有两套住宅,

以个人为单位可以在市区拥有一套住宅,

滨海新区不限购套数。

2、其中社保补缴不超过三个月。

同时天津是认房又认贷的情况,既考核以家庭为单位在天津的房产套数也考核以家庭为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的贷款,首套首贷最低首付三成,二套最低首付需要六成。


㈢ 目前天津最新的购房政策是什么样的

限购政策

1、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限贷政策


1、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4、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房屋套数认定


1、进一步明确了限购的新建商品住房范畴为:含普通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不含因房屋征收拆迁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2、2017年4月1日0时后购房,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含《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按照《实施意见》执行。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规定、二手住房交易及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3、《实施意见》中“户籍居民家庭”指在公安户籍部门登记的家庭,家庭成员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家庭关系认定依据为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不能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的,夫妻双方应出具书面《婚姻状况承诺书》。


4、《实施意见》中限购房屋套数包括购房人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名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现有房屋及已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的房屋套数。


加强经纪机构交易环节管理,以及加强相关部门房屋交易、登记管理工作等其他方面的详细规定。


㈣ 现在天津买房的限购政策是什么

1、住房限购令主要是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而参保年限的要求,主要针对异地炒房团。二者一个是基础,一个是补充,即使不再需要参保年限,其它“门槛”还会存在。这会使想拥有多套住房者所付出的代价,远高于房子本身的增值。但是,你说它会不会增值,答案是肯定的,只是会遵循市场经济的良性涨幅范围。也就是说十年、二十年后它肯定是增值的,但绝不是前几年按月甚至天来涨了。对于投资而言,也就失去效率。对于想在大城市,拥有一套住房而不是炒房的人来讲,取不取消社保不重要。
2、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新一轮住房限购城市将翻番达72个,高压调控楼市跌入“冰点”,据相关专家称2011年房价将得到遏制。2011年8月17日,住建部下发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12月,住建部知会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要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政策进行延续。

㈤ 买天津滨海新区的房可以落天津户口吗如果可以和老城区的天津户口一样吗如果是第二套购房贷款有限制吗

㈥ 天津购房资质及贷款政策

天津自2017年3月30日开始施行限购限贷政策,对购房资质界定如下:天津本地含天津集体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可以在市区拥有两套住宅,以个人为单位可以在市区拥有一套住宅,滨海新区不限购套数。外地人在天津工作的,需要提供近三年内连续两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其中补缴不超过三个月。

天津目前的购房贷款政策是认房又认贷,认房--以家庭为单位在天津的房产套数,认贷--以家庭为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的贷款(含贷过已还清),综合评定首套二套,需要您以家庭为单位提供夫妻双方的征信报告、工资流水。

㈦ 天津购房政策

天津市购房政策如下:
1.以家庭为单位,在除滨海新区之外的天津其他区天津户籍限购第三套住房;
2.外地户籍和成年单身人士(包括未婚、离异)限购第二套住房;
3.滨海新区不限购;
4.外地户籍在天津买房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第三条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