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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上半联

发布时间: 2021-11-26 01:14:29

⑴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回执单是什么谁开具的,怎么个使用流程,求专业人士解答。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
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

2.当地教育局或者你的高中开的。需要把回执带到大学里,交给负责任人。

3.使用流程: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开《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

(2)借款学生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交到高校;

(3)高校填写回执编号;

(4)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贷款情况。

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回执单 怎么弄啊

回执单只有学校才可以打,自己是打不了的。
学校应该有一个由省教育局发放的U盾及用户名、口令,使用这个才可以登陆操作。

⑶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回执单是什么谁开具的使用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

回执单是有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是所在的学校开具的。

使用流程: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单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单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单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3)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上半联扩展阅读: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借款人应该认真阅读合同的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2、如果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的话,需要按照新的政策去执行;

3、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5、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⑷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回执单怎么打印啊

可以在助学贷款的网站进行打印,具体以安徽省为例,方法如下:

1、网络搜索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找到其官网后点击打开。

⑸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打印回执单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凭证打印:

1. 网银打印: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转账汇款,选择转账记录,找到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回单打印即可;

2. 柜台打印:带着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也可以打印。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

3. 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因此高校必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不要匆忙填写(回邮时限为学生到校报到日起20个工作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往返而延误时间,原则上回执单不允许学生自行填写。

(5)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上半联扩展阅读:

办理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⑹ 助学贷款回执单是什么

助学贷款回执单是助学贷款合同的法律凭证,在填写过程中不能有出错的地方,以免审核不通过。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

(6)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上半联扩展阅读

回执单是对方收到你的货物或者书面通知的回复,根据合同法,为了防范法律风险,预防收货方以收不到货物为由提出相关法律问题,销售方对收货方所付款给予盖单位财务章的收款收据,而销售方也会相应要求收货方在货物收到单上盖单位红章,以防范风险。

1、合同签订

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2、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⑺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打印回执单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凭证打印:

  1. 网银打印: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转账汇款,选择转账记录,找到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回单打印即可;

  2. 柜台打印:带着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也可以打印。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

  3. 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因此高校必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不要匆忙填写(回邮时限为学生到校报到日起20个工作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往返而延误时间,原则上回执单不允许学生自行填写。

⑻ 交过学费,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怎么填

你既然教了还申请做什么!一般都不会有你的情况!如果你的贷款够了,那么你是不用缴纳学费的!贷款额度最高为6000RMB。不缺钱就不用申请了!回执单是你贷款之后教委给你的!你拿去学校作为贷款凭据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⑼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该怎么填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 教育部 国家开发银行 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能够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样享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更好地促进江苏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2008年国家开发银行将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并委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代理发放。

一、 申请条件

江苏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江苏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08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江苏省外高校江苏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8年入学的新生及省内高校江苏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2.江苏省外高校江苏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邮储银行账号

借款学生需提前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卡折合一),开户免费,领取卡及存折并预存5元至该账户,该笔款项用于支付助学贷款汇划至学校账户时的手续费,不得支取,如因手续费不足造成贷款无法及时汇付,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收据可在贷款汇付后向当地邮储银行索取。

四、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本合同所附回执是本合同项下重要凭证,特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五、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邮储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