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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 2021-12-05 03:29:51

1. 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怎么办理

一、第一步 准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申请人需准备以下申请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资料、购房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1、个人身份资料:

(1)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1份;

(2)户口本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1份;

(以上材料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人提供。)

(3)婚姻关系证件原件1份;(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件;未婚者不提供。)

(4)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1份。(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购房资料:

(1)购房合同(正本)原件1份;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

(2)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1份。

3、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1)离、退休证书原件1份;

(2)离退休职工申请贷款当月或上一个月记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发放记录的银行流水单原件1份;

(以上材料由离退休职工提供)

(3)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1份(异地缴存借款申请人提供)。

说明:

1、对于离异的,除离婚证外也可提供离婚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2、对于需要申请组合贷款的,则组合贷款商贷部分资料请按照银行商贷要求准备。

第二步 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可于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在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服务大厅,借款申请人在大厅引导员的协助下领取业务办理号等待办理业务。

3、借款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办理业务,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第三步 借款合同签约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申请人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

第四步 贷款发放后领取资料

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领取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借款人领取个人资料后,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条款内容,重点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按期足额还款。

(1)购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2. 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步骤

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步骤?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3. 怎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是不是很麻烦

您好,若申请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或直接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提供结婚证或无婚姻证明);

(四)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房产证、卖家身份证复印件(二手房);

(五)受托行扣款账户(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询证明(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

(八)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做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等材料,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当场面签,不能由他人代签。

详情您可以咨询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4. 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5.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怎么申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危改还迁住房和公有现住房。那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怎样的呢?需要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又有哪些?

一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具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在本市购买自用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等。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有效的担保证明;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6-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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