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大学新生在生源地贷款如何办理
大学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也可到院各学部领取)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一),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
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
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
5、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7、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纸质文档及电子件一份);
8、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9、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10、借款学生(新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填写回执,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确认该借款学生报
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11、借款学生(新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12、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各一份)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3、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5、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6、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7、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
『贰』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怎么还
1、支付宝还款
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2、POS机还款
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
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大学生源地贷款规则扩展阅读: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利息与本金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叁』 助学贷款具体细则
以下详细信息请到这里查看详情:http://www.chsi.com.cn/gjzxdk/zzzcjd/2/
·一、有那几种助学贷款?
·二、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三、哪些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一般是怎样规定的?
·五、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
·六、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通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八、谁来审查和审批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九、借款学生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十、如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谁来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
·十二、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
·十三、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十四、国家财政如何对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补贴?
·十五、借款学生中途不需要贷款了怎么办?
·十六、转学的借款学生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
·十七、借款学生在毕业时,就国家助学贷款事项需要与银行办理哪些手续?
·十八、借款学生在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十九、借款学生可采取何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二十、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二十一、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肆』 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是什么
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3、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4、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伍』 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
这个是要看你本人要办理的生源地贷款还是学校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是在家乡那边办理的,这个要在去学校之前办好,好象还需要学校提供一个账号将学费打进去,学校提供的助学贷款是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通过合作银行为本学校学生提供的贷款.据我所知,学校的比较容易办理.去了学校应该会有个绿色通道,专门为家庭困难学生暂缓交学费而开设的.
至于在河北那边的情况我就不是很清楚,你可以打电话到录取的学校,去咨询学生处负责贷款的老师.另外,在通知书上一般有附带相关的文件,建议你仔细查看.不管是在哪里办理,首先文件所需的资料必须齐全,否则会很麻烦.
『陆』 求关于“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必备材料及办理细则。
需要户口本、身份证之类的证明,我当时办理的时候是需要父母同去的
去当地教育局办理,需要知道学校的开户行帐号
录取通知书(学生证也行)
还需要填一些表,大致就是这样
『柒』 大学助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奖助学金黑龙江大学为了培养素质全面的新世纪合格人才,制定并实施了多种奖学金制度,以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奖学金(一)普通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2.综合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遵章守纪,全面发展。综合奖学金分三等:一等每年1000元,二等每年600元,三等每年300元。3.新生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每年黑龙江省高分考入我校的考生,以及外省超过本省重点分数段的文、理科第一名考生。奖学金额度按成绩由高至低暂定为5000——1000元。4.学习标兵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每学年学习成绩在全年级(或专业)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学习标兵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获奖者每人奖励2000元。5.科技创新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具有开拓精神和独创能力,并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作品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励1000元;二等奖励500元;三等奖励300元。6.华藏奖学金:由爱国人士华藏精舍住持净空法师为我校学生捐资设立,每年2000美元。(二)特困学生奖学金1.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2.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旨在奖励家庭生活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一等:每年600元,二等:每年400元,三等:每年200元。3.奇瑞21世纪东方之子奖学金:是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贫困的优秀大学生完成学业,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此项奖学金每年44100元。4.Panasonic育英基金:由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通过中日友好协会向中日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捐赠设立的专项基金。此项基金旨在奖励中国品学兼优但经济上有困难的大学生,资助他们完成学业。此项奖学金每年2万元。二、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每人每年2000元,三等:每人每年1000元。2.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是由百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属肯德基公司委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的资助贫困大学生的专项公益基金。基金的资助额为每名受助学生每年5000元,每年资助10名学生,从新生入学时开始资助,如无特殊情况,经考评合格,受助学生可以连续申请资助,直至本科毕业。受助学生必须到肯德基店参加实践活动。3.真维斯助学基金:是由真维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的资助贫困大学生的专项公益基金。资助基金的标准为大学一年级新生每人每年4000元,大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大三年级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受资助的大学生在校期间如符合条件可连续申请助学金至大学毕业。受助学生每年必须参加真维斯店铺实习工作及社团实践活动。4.新长城项目助学金:新长城项目是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一项以特困大学生为帮助对象,提供经济资助和成长成才支持的社会公益事业。新长城项目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高考录取新生。资助标准:每人每年最多不超过2000元。5.欧莱雅西部助学金: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合作,以校园义卖形式筹集资金在我校设立的,用来资助我校贫困大学生的助学金。资助金额视每年实际情况而定。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发放的,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财政贴息的贷款。一、贷款的申请、发放 1.学生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借款学生须如实提供如下材料: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⑵本人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复印件);⑶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⑷本人在收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后,到所在乡、镇、县、区、市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即《黑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学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指定账户。二、贷款的期限、利率及贴息1.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内开始还贷、毕业后6年内还清。对直读研究生、第二学位借款学生,经学生本人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办银行应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2.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3.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部门100%承担,,借款学生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三、贷款的回收1.借款期间出国(境)、休学、停学、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必须提前中止合同,一次性还清贷款,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不能偿还的,学校不予办理任何离校手续。2.借款学生若分期还款,可直接向贷款经办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中存款,贷款银行在约定的还款日主动从户中扣收。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借款学生也可采取直接汇款到贷款经办银行的方式归还贷款。借款学生若一次性还清贷款,需到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还款手续。3.借款人毕业后,学校要通知其就业所在用人单位学生的贷款情况;在其工作变动时,要将新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提前告知经办银行。4.对借款逾期不归还贷款本息,蓄意逃脱银行债务,不履行还款责任,致使银行贷款形成风险的,银行可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其他有关部门采取债权保护措施。必要时,贷款人有权在公开报刊及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学生的姓名、入学前家庭地址、毕业学校、毕业后就业单位、身份证号码、拖欠贷款本息金额,依法追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