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生源地贷款咨询扩展阅读:
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2. 生源地贷款在哪里办
生源地贷款在多数情况下可以直接找学校办理,因为学校本身有跟银行合作,同时也会推出助学贷款。
如果学校没有相关办理途径,学生可以直接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贷款,只需要走正常的申请流程就可以了。学生需要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办理相关贷款产品,贷款产品的用途只能用于学费和生活费,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一、生源地贷款可以直接到学校办理。
在学生还没有入学的时候,为了进一步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一般院校都会和银行开展合作,通过统一提交材料的方式来统一办理学生的生源地贷款。在通常情况下,我们所指的生源地贷款一般都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以申请到每年8000~12,000元的授信额度。
二、学生可以在学校批量办理生源地贷款。
当学生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之后,学生需要准备自己的基础资料,比如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资料。与此同时,学生也需要提交能证明自己家庭收入水平的资料,通过以上资料来申请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的市场门槛一般非常低,因为生源地贷款的核心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学生们正常完成学业,所以不会对学生提出过于苛刻的要求。
三、学生也可以主动到教育局办理生源地贷款。
这种方式相对比较麻烦,我建议你优先考虑学校的办理渠道,如果学校没有开展相关业务,你可以尝试到教育局咨询生源地贷款的流程。个人办理生源地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很多,教育局的资管中心也会审核学生的材料,在核实无误后正常放款。另外,学生一定不要到校外办理所谓的商业性质的生源地贷款,因为这一类贷款产品只是披着助学贷款外衣的民间贷款产品。
3. 生源地助学贷款去哪里办
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办理:在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
(3)生源地贷款咨询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4. 关于生源地贷款
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
没有这样的规定,河南的生源地贷款只有考上外省高校的本省学生能申请。
不过我知道生源地贷款比较麻烦,贷款可能不好办理,学校贷款是很多学生统一办理,比较方便,建议你办理学校的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己所在地贷款)由学生和父母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或向户籍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国家开发银行提出申请,并准备好下列资料:
1、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2、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亲户籍证明、复印件
4、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生源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特困证明(村、乡镇、县市至少两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盖章,证明必须详细写明家庭贫困情况,去村委会开证明,再去盖章就可以了。》
6、承办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具体需要什么咨询农村信用社)
如果你想办理生源地贷款,建议你先去信用社咨询一下,他们会告诉你具体需要什么条件,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区别,祝你好运。
二、在学校贷款 申请助学贷款准备资料:
(1)特困证明(村、乡镇、县市至少两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盖章,证明必须详细写明家庭贫困情况。去村委会开证明,再去盖章就可以了。
(2)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亲户籍证明复印件;
(4)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5)班主任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主要证件准备好,基本搞定。
请采纳。
5. 关于生源地贷款的
最好是拿到学校的证明,及时跟相关部门沟通。咨询一下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上应该可以查到联系电话
6.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应找当地什么部门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具备条件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区县;(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共同借款人应符合那些基本条件?答:首先是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户;(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其它原因造成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
(10)其它贫困家庭。共同借款人应承担那些责任和义务?答:共同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愿意为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的责任是督促借款学生按合同规定将贷款用于支付行销学费和住宿费。在借款学生毕业后,督促其按期还本付息。同时,借款学生毕业后出现不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时,共同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7. 国家助学贷款的咨询电话
一般是毕业后六年内把本息还清即可,具体情况你可以拨打工行的客服热线95588 详细了解一下
8.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地方哪个部门或者银行贷
问:什么是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委托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问: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哪些具体政策规定? 答:(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额度,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学制超过4年或应届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延长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变。 (三)贷款利率执行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全额自付利息;毕业后第3年起按“等额本金法”归还贷款本金。本息一年结算一次,提前还款的除应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费用。 问: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与家长一起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乡镇网点领取填写《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户籍在省内老城区和农场学生到市区(市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二)2007年,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1.2007年度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提供:(1)有效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2)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在校生提供:(1)有效的学生证原件;(2)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在经办网点开立用于贷款资金结算的个人专用账户并授权网点从该账户扣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借款人按要求完成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凭证的核签手续后,经办网点按合同约定向学生所在高校电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手续费按有关规定向借款人收取),并按以下办法向高校反馈贷款发放信息:(1)借款学生是高考录取新生的,业务网点在其录取通知书上加盖“该生已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字样由学生交高校学工处;(2)借款学生是在校生的,业务网点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回执并盖章后由学生交高校学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