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签订购房合同后,还没有办按揭,离婚了,房产怎么处理
说签订了购房合同后还没有办按揭,但是离婚了房产该怎么处理?如果是房子没有涨价的情况下,那你们就协商到底是防水归谁?如果归另一方,那你就把对方出的钱全部归还人家,如果有涨价的部分。还可以把涨价的部分也归还给对方方
Ⅱ 夫妻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没离婚,现在离婚了办理贷款另一方征信有影响吗
夫妻双方离婚对于贷款一方的个人征信是没有影响的,如果贷款一方不存在其他贷款逾期的情况,并被报送到央行征信中心,那么他的征信情况就不会受到影响。
Ⅲ 婚后两年买的房子,贷款写的我的名字签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房本还没下来呢,现在想离婚怎么办
第一:购房合同及银行贷款都是双方签字,这就证明了这套房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如果现在要离婚,在法律上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是一人一半。但是一直是由老公的父母每月出钱还贷,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考虑男方多分一点。
第三:可以考虑参考当地同样房屋价格,一方得房子,另一方按照房价的一定比例来分钱。记住离婚后不是仇人,多点谦让!吃亏也是福。
Ⅳ 签购房合同的时候还没离婚,签贷款合同的时候已经离婚了,算共同财产吗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伤不起!!!!
Ⅳ 夫妻买房,贷款还没下来 离婚了怎么办
贷款已经办理,就是需要夫妻俩履行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款,
购房合同也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
所以,不能退房,
可以协议住房归一方所有,没还清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债务,给予另一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
再把住房分割细则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了手印,做个公证,
离婚后,离婚协议生效,
以后还清贷款,双方一起到房管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就可以,
如果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凭离婚协议起诉维权。
Ⅵ 签了购房合同还没办贷款,现夫妻离婚怎么更名到一人名下
那就是只网签了,没办理银行贷款。可以先注销网签,重新签订合同。具体联系开发商,开发商需要协助办理。
Ⅶ 我买了按揭房房产证还没办,现在要离婚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通俗点说就是,结婚前他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结婚后,他和她一起生活,赚的钱搁一起吃吃喝喝或一起还贷。如果有一天,俩人掰了,这房子咋分,俩人可以自己商量。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这房子归他,还没还完的那些贷款就成了他的个人债务。俩人结婚后共同还贷的钱还有房子相应的增值,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时由他对她进行补偿。
Ⅷ 登记之前交了购房首付,而登记之后签的购房合同,然而贷款没有办下来,离婚时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
结婚五年后才算共同财产,如果不到五年还是个人财产。
Ⅸ 签了购房合同却离婚了,怎么办
如果该合同属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签订,那么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