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首先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登录名和密码是你以前登陆的名称和密码,如果忘记可以用身份证登录,密码也忘记的话需要拨打你们生源地办事处的电话要求更改,更改后的密码就是你的生日(年月日)八位。登陆以后首页有还款选项直接点击进去就可以了,你可以申请提前还款,选用支付宝。到指定支付宝还款就可以了!
『贰』 国家生源地贷款还款怎么还
一般正常还款:
1.正常情况下,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为国家开发银行正常还款扣款日。
2.每年11月20日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查询本年度应付本金及利息,并于12月15日前将该款项存入相应的贷款账户,银行于12月20日自动扣收。
3.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在还款日前五天通过短信、邮件向借款学生发出还款通知,如手机号码、邮件地址变动的学生请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进行变更。
提前还款:每年1-10月均可进行提前
1.还款申请,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借款学生必须于每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新增申请或向当地县资助中心老师提出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相应的还款账户。
2.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在提前还款扣款日从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并通过短信、邮件反馈借款学生。学生可登陆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
【拓展资料】
一、什么是生源地贷款?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叁』 生源地贷款怎么还款
以下操作中,操作环境均为Android打开任意版本手机软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方法:登录网页版支付宝账户(http://www.alipay.com/),点击”切换到个人版“;再点击页面上方的“应用中心”;在“公益教育”一栏里可以看到“助学贷款还款”,然后点击进入;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然后查询还贷信息;看到还款金额后按照金额还款,再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操作即可。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途径有两种:支付宝还款和银行还款。
具体如下:
1、支付宝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以方便手机付款、手机找回密码和贷款到期提醒短信等功能),确定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之后学生需要及时对支付宝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
2、银行还款:借款人需要带齐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进入银行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再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要记得将《还款证明》递交到相关负责人手中。
(3)生源地还贷款怎么还款额扩展阅读
关于贷款的注意事项:
1、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3、还款人需注册实名支付宝账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计划,然后在12月15日之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到支付宝的关联账户中,到12月30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自己的还款情况即可。
『肆』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借款申请人或者共同借款人携带借款合同、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的教育局进行还款。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5年后的12月20日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5、违约后果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二、如何知道自己应该还多少钱?
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一)正常还款查询时间:11月1日-12月20日;
(二)如已有逾期利息查询:随时登陆,即可查询。
(三)提前还款:在贷款未到期前,可以选择将一个合同的本金及利息结清或者是偿还部分本金,选择偿还部分本金,还款金额应为应不低于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请根据自己还款能力申请,一旦申请当月不能撤销,暂时没有能力提前还一个合同本金的学生不得申请还一个合同本金,否则12月份系统将先扣提前还款本金,再扣正常利息,从而导致无钱还正常利息而逾期。
申请时间:1-10月的1-15日内、12月的1日-15日内(即除11月以外所有月份),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15日前提出申请,当月20日前必须按照提前还款本金及利息存入支付宝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否则提前申请就失效,必须重新申请。(如学生是在当月16日-31日之间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则只能等同于下月1日-15日申请,下月受理)
如当年应届毕业生,有经济能力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而不希望自己承担利息,必须于8月15日前在系统内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于8月20日前将贷款全部还完,否则从9月1日起自行承担利息。
11月1日以后经济条件好了,要提前还款处理办法:要等到12月1日-15日期间,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12月20日前将应还款存入支付宝(系统自动扣划)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
『伍』 生源地贷款还款怎么还
生源地贷款还款在规定的时间将还款资金转入贷款账户就好。
规定的还款时间在每一年的11月1号到12月20号之间,毕业后开始还款,前两年可以只还利息,两年之后开始还本付息。
生源地贷款还款途径:
1、支付宝还款:
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确定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之后学生需要及时对支付宝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
2、银行还款:
借款人需要带齐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进入银行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再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要记得将《还款证明》递交到相关负责人手中。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及利息 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4、毕业学生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贷款的县级教育部门提供书面说明,经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产生的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5、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说明,由县级教育部门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时间及方式:
1.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攻读学位的,与组织办理贷款的县级教育部门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在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还本宽限期。
2.还本宽限期过后,有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陆』 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助学贷款还款的方法有以下三个:1.电脑端支付宝还款。2.手机端支付宝还款。3.银行柜台还款。大学生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后,需要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还款日期来还款,还款方式的具体操作和相关细节可以参考下面内容中的详细介绍。
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1.电脑端支付宝还款。
(1)登录电脑端支付宝, 点击“应用中心”,然后点击“助学贷款还款”。
(2)输入贷款人的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点击“查询还贷信息”。
(3)确认还贷金额并点击“下一步”。
(4)输入支付密码即可还款。
2.手机端支付宝还款。
(1)打开支付宝,然后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2)进入后,点击“在线还款”。
(3)输入贷款人支付宝账号、身份证号码,查询还款信息。
(4)确认还款信息后点击还款即可。
3.银行柜台还款。
(1)携带相关贷款资料到银行。
(2)领取还款申请表,填写后提交给柜台,完成还款即可。
拓展资料
1、申请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同时,一般就会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贷款成功后就要进行实名制管理。这样通过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用户名密码,了解还款本息的金额。另外通过本人的其他支付宝账户,也可以进行助学贷款还款。支付宝还款的好处是,方便、快捷,不受地域、开户行等方面的限制。
2、 还款时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计息日是毕业后第一年的9月1日,也就是在毕业后就不享受财政贴息,开始偿还利息。12月20日,为每年的结息日,一般在12月15日前,将应付利息划入支付宝账户就可以了。头两年不需要还本金,到毕业第三年后开始等额还本金和利息,比如贷款是8000元,如果期限是8年,那么每年就还1000元的本金。时间也是在12月20日扣款,不过最后一年的扣款时间是9月20日。
3、查询还款金额。对于大学生来说,掌握还款流程不是难事。借款学生可以采取登录网站或者拨打电话的方式(生源地县市管理中心或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年度应还的本息和利息。登录的时候,当然还记住先前的用户名和密码。
4、使用支付宝账户还款。然后将钱汇入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就是办贷款生成的那个账户),也可以使用自己其他的支付宝账户。
使用其他支付宝账户还款的流程是:登录支付宝账户,点击应用中心,下拉找到国开行助学贷款,进入后找到我要还款,就可以进行还款操作了。
5、提前还款的流程。毕业后的贷款是要支付利息的,生活条件改善后,一般的大学生都会选择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流程和正常还款大同小异,只是需要申请一下,登陆网站选择提前还款申请。在每个月的10号之前申请提前还款(10号之后申请,下个月的利息就加在里面了),提前还款不需要批准,申请后就能查看到应还的余额。在每个月的15号之前把前存进支付宝账户,一般就可以在20号的扣款日收到短信提醒了。在次月的1号,登录网站就可以查询到账户还款情况了。
6、逾期还款的情况。每年的12月20日还款期之后,发现忘记还款了。这种逾期不需要等到下一年的12月20日,在每月的起联系本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录网站,查询这个月应该还款的金额(有时有罚息),然后按照上述方法,在15号之前通过支付宝还款就可以了。提醒一下,利息逾期不罚息,就是头两年逾期是不罚息的,但本金逾期要罚息。本金罚息是同期利息的130%,还是比较高的。
『柒』 生源地贷款如何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只要在还款到期之前,将要还的贷款金额存入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当中即可。具体的还款流程如下:
1、借款学生登录电脑端支付宝账户(http://www.alipay.com/),点击”切换到个人版“。
2、在支付宝主页,找到“应用中心”,然后选择“生活服务”。
3、进入页面以后,找到“公益教育”,然后点击“助学贷款还款”-“我要使用”。
4、在还款页面中点击“我要还款”,根据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查询贷款信息”。
5、在还款的页面中就可以看到应还的金额,点击“确认还款”,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支付。
『捌』 生源地贷款怎么还款
1、借款学生登录电脑端支付宝账户,点击”切换到个人版“。
2、在支付宝主页,找到“应用中心”,然后选择“生活服务”。
3、进入页面以后,找到“公益教育”,然后点击“助学贷款还款”-“我要使用”。
4、在还款页面中点击“我要还款”,根据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查询贷款信息”。
5、在还款的页面中就可以看到应还的金额,点击“确认还款”,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支付。
拓展资料:
1、生源地贷款: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生源地贷款条件: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⑨其他贫困家庭。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操作环境:苹果11、支付宝版本10.2.3。
『玖』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提前还款需要一次性还清,不接受部分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的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之后申请将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下月20日。
每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存入个人支付宝关联账户中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将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9)生源地还贷款怎么还款额扩展阅读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拾』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10)生源地还贷款怎么还款额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实行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风险补偿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奖励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
第四条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
第五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六条 可用于结余奖励的风险补偿金包括:
(一)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为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整体风险,这部分资金应分年提取。
(二)按一定比例预先动用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这部分资金应在最终清算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金额时予以扣减。
第七条 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分年提取办法,以及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预先动用比例,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第八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以下简称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商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制定,并报省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条 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应综合考虑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金额、逾期本息、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期风险、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
第十条 结余奖励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根据备案后的分配方案,支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亏空分担资金,由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及时足额划拨国家开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