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太原购房贷款如何申请“商”转“公”呢
问:我给别人贷款提供的担保,已经好几年了,现在急需提取公积金买房,可是借款人现在无法结清贷款,能让借款人找其他人替换我出来吗?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保证合同》约定,若借款人还清贷款或办妥不动产抵押手续,可解除担保人的阶段性保证;同时根据《关于办理变更担保方式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当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或因抵(质)押物减值、灭失等原因,需变更原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时,借款人可提供另一套太原本地房产向原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承贷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由于以上条件借款人目前均不具备,所以您的担保责任暂时无法解除。为了确保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目前担保人尚不能进行变更。
问:我在2020年通过商贷买了一套住房,现在能转公积金贷款吗?
答:我中心于2018年8月16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业务的通知》,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时间按照购房人与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协议签署时间确定。
2020年7月29日我中心出台《关于作为遗留问题办理调整贷款政策前已进入交易流程的商转公贷款的通知》,商业按揭合同签署时间(商业贷款发放时间)在2018年9月30日之后,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时间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的,缴存职工可正常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由于您的合同签署日期均在2018年9月30日之后,所以您无法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或部分商转公贷款。
问:办理贷款后,我的合同原件就被公积金中心收押了,现在办理大红本需要原件,可以外借吗?
答:根据我中心档案管理办法中关于重要档案不得外借的规定,以及为了防止出现借款人私下里交易所购住房的风险,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后,《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首付款收据原件均不外借,但可提供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Ⅱ 山西太原自己交公积金买房多久可以贷款一般每个月交多少需要什么条件
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属合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贷款额度: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核定;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年限*10万元,缴存年限按照缴存月份/12取整加1计算,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计算。
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其中:
(一)按贷款范围:
1、购房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
2、商转公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的剩余本金金额及购房合同总价的80%。
3、拆迁房类贷款。若拆迁面积不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20%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缴房款;若拆迁面积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贷款额度≤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拆迁面积)*平米单价,(平米单价=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
(二)按担保方式:
1、以《不动产权证书》抵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70%。
2、以质押担保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
3、以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质押住房公积金的2倍。
贷款年限: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贷款年限至借款申请人65岁。
至于一般一个月交多少,这个可以通过网络上的贷款计算器可以算,需要填写总贷款金额期限等。
希望可以帮到您。
Ⅲ 2019年4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我是2019年4月13日退休,请问单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发放到几月?你可以到你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去打听一下,或者直接问你们单位的人事部门,去咨询一下,退休后单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似乎好像是全国统一都是一个规定吧,单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具体到几月的相关事宜,想必最有权威答案的,只有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吧,不过人事员有经验的话,也是应该知道的。